《无常》是鲁迅先生的一篇短篇小说,故事讲述了一个小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被迫辍学,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个故事以鲁迅独特的写作风格和深刻的思想揭示了社会的黑暗和人性的扭曲。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小周的小学生,他来自一个贫困的家庭,父母都是农民,家境十分困难。他的父亲因为家里太穷而不让他上学,而是要他去找工作。小周虽然心灵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但他并没有放弃对知识的追求。他偷偷地买了一本《千字文》来学习,但是被父亲发现了。父亲大发雷霆,把书撕得粉碎,还打了小周一顿。小周在这一刻感到了家庭的冷漠和社会的不公,他决定离开家去寻找自己的出路。
小周离开家后,开始了他的流浪生活。他遇到了一个叫王二的流浪汉,王二教他偷东西,小周因为生活所迫,最终也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们一起偷窃了一家豪宅,但是被抓住了。小周被判了很长的刑期,而王二则逃脱了。小周在监狱里受尽了折磨和煎熬,他后悔自己的选择,悔过自新,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无常》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故事中的小周是一个非常可怜的孩子,他的家庭贫困,没有受到父母的关爱和教育。他渴望上学,渴望知识,但是却被迫辍学。这种社会的不公和家庭的冷漠让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个故事揭示了社会的黑暗和人性的扭曲,让我深感痛心。
无常,也就是鬼的意思。每逢迎神赛就会有不同的人来扮演大大小小的鬼怪,鬼物们大约都是些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他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赤着脚。他们扮演着各种鬼怪来寄托他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鲁迅用风趣的语言来描述了他小时候看见的那场迎神赛,而且用生动的语言来讲述了迎神赛的经过。鲁迅十分怀念他小时候的时光,但在描述中我们还能够找到他对那些封建行为的讽刺和唾弃。
他一反前态温和的笔锋,用犀利的语言对那些封建行为进行批判,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鲁迅还把此刻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以此来衬托出世人们庸俗的一面。又在末尾写到“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那里又写出了鲁迅对“鬼神之事”的鄙夷以及对其的不屑一顾。
总体来说,鲁迅在他的文章中不止一次的讽刺封建行为,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则是以回忆往事的方式来列出他小时候所看见的各种封建现象并加以批判。
鲁迅不仅仅仅是一个作家,他还是一个战士,正如毛泽东所说:“鲁迅用他的笔战斗了一生。”
早已习惯了在午后翻开《朝花夕拾》这本小册子,每个下午由先生的文章陪伴都觉得充实了许多。今天照例要读先生的一篇文章,按照顺序,当时到了《无常》了吧。
这篇文章很好了承接了上一篇的《五猖会》,描写的是迎神赛会那天出巡的神!而这其中各路神明,先生最有些喜欢的当时白无常了。先生用了这样的词语来形容白无常:“他不但活动而诙谐,但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慨。”这是怎样一个的可爱的角色呵。
先生本文突出描写了白无常。在先生的记忆中,除了装扮不甚吓人之外,无常还是个颇具有人情味的鬼,在戏中有唱到,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大王打了四十大棒。
最后一段先生判的却是更妙,有人说,无常是生人走阴,故有些人情味,而现下那些会走阴的却是生人。这其中的奥妙,难言之矣。我们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