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一本书,就好像有了一位忠实的好友,有了一个知识宝库。我是一个小书迷。如果没有了书,就好像是失去了一位良师,一位知己。
我很喜欢看书。为了看书,我常常忘了吃饭,忘了时间。甚至是完全沉醉在书的海洋里。记得一次,我去书店看书。一连看了好几本。我坐在楼梯上,津津有味地看着。我突然泪流满面,却没发现我眼前站着一位售货员阿姨。她说书店要关门了。这时,我才发现,已近很晚了。我连午饭也没吃,居然一点儿也不饿,好像眼前的书已经填饱了肚子。
还有一次,我去阿姨家,一进门就跑到书房里去,拿起三本书看了起来。我看书的速度就想囫囵吞枣一样,看着看着,突然打起了瞌睡,醒来时,发现自己懒洋洋的躺在沙发上。爸爸妈妈忽然站在我面前,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又异口同声的对我说﹕“你呀!可真是个小书迷.”我们一起笑了.
我的的确确是个小书迷.时时刻刻都离不开书,随时和书都是好朋友,我喜欢看书!
正因为我喜欢看书,所以妈妈经常使用杀手锏:“三天不让看书”。天哪!一天不看书,我茶饭不思!两天不看书,我全身无力!三天不看书,我还不一命呜呼呀?为此,我发明了三条对付的办法。第一:偷渡,就是每天拿一本书到学校读,等晚上回来,已是大开眼界啦。第二是挑灯夜读,当晚上夜深人静的时侯,拿出一本书,在灯光下读,第三也是我的王牌办法,想知道吗?也就是在做功课时读。
那天,我因为作业写得不好,妈妈又罚我三天不许看书,我立刻用我的王牌办法,等妈妈一走,我便装着做作业,一会儿写完了,我忍不住拿出一本书看,看得津津有味,这时妈妈来了,我听到响动,赶紧把书放到一旁,装出一幅若无其事的样子,可我的动作不够快,被妈妈发现了,妈妈一把夺过书,怒气冲冲就要把书往垃圾桶里扔,我也一把夺过书说:“你可以打我骂我,但书不能扔,因为这是我最心爱的书。”我自然被罚六天不许看书。
读书,让我快乐,让我了解到了世界上的万种风情。读书是一个人生命的源泉,有时也会很有用,在一次社会课上,老师叫我们说一说革命故事,我侃侃而谈,同学们听了很羡慕我。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快乐吧!
我最喜欢的课余活动是看书,因为看书可以拓展自己的知识。
刚开始看书时,是受到一位朋友爱看书的影响。有一次,我来到一个朋友家玩,进了他家门,看见他一直在看一本《查理九世》的书,叫了他几次都没有反应。我很好奇,怎么看书看得如此着迷,以至于客人到了一会还不知道。于是我凑上去,站在他的身边,跟他一起看了一会儿,没想到我也被吸引住了。回去以后就叫妈妈买这本书给我看。从此我开始看课外书,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阅读。
就这样我慢慢养成了阅读的习惯。每天一做完作业就拿起书来看。有一次,我津津有味地看《西游记》这本书,正看到精彩点。妈妈就叫我下来吃饭,我应了一声:“好!”却没有放下书,立即起身去吃饭。过了一会儿,就把吃饭的事给忘了。妈妈见我许久没有下来,又叫我去吃饭,我又应了一声“好!”却还在坚持看。过了半小时,终于看完了《西游记》,我合上书,下去吃饭。这时饭菜都凉了,妈妈绷着脸,看到我下来,顿时火冒三丈,还轻轻地“打”了我一下。不过妈妈尽管生气,但我能体会到她对我爱看书的理解。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杨红樱写的《淘气包马小跳》。书中的主人公马小跳具有幻想和冒险精神,在《名叫牛皮的插班生》中,马小跳和几个小伙伴与沃克先生、沃克太太一起去雪山过元旦。他们过了悬崖峭壁的山道,终于到达目的地人参果坪,没想到却遭遇雪崩。在遭遇雪崩时,他们运用知识,“救活”牛皮冻伤的脚,包扎了张达脸上的伤,用他们的手电筒做了一个灯塔,终于获救。读完这本书,“坏孩子”不坏,我被他身上的善良、热情、真诚、勇敢的品质感动!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最好的老师。读书使我快乐,让好书伴随我们成长。
我喜欢看书,因为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很多书,有《皇帝的新装》。
我和书是学习上的好朋友,可书有时候也会给我带来烦恼。
一天晚上,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书,吃饭了,妈妈见我还没来吃饭,就叫我:“莹莹,快来吃饭了!”可我竟然没听见,过了好大一会儿,爸爸见我还没来吃饭,就到书房拉我过来,并且把书也给丢了,吃饭时,我发现饭桌上有一本书,也津津有味的看起来,爸爸看见了,就把书扔了出去,说:“以后再也不让你看书了”我说:“你们太坏了!”家里你哄他叫,闹翻了天!
书,让我的知识越来越丰富,书,也让我的视力越来越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