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我们的朋友,也是我们的老师,我原来是一个不怎么爱看书的人,但因为一些事,使书走进了我的'世界。
我是一个爱玩的人,写完作业就会和朋友一起在院子里玩,要不然就是一个人窝在家里看电视、玩电脑。可是自从上了二年级以后,妈妈就开始让我看书,妈妈说:“多看点书,积累的知识多了,学习就容易多了。”我从没有看书的习惯,可是又不敢不听话。于是,刚开始就随便拿一本书应付一下,可是妈妈发现我今天看这本明天看那本,就识破了我的小算盘,所以就指定一本书让我看。我有时会撒娇,有时甚至会把书藏起来。但无一例外,都被妈妈识破了,每一次都会被“打回原形”。经过几次“以身试法”的体验后,我终于好好地去看书了。
刚看开头的时候,我觉得非常没意思,就硬着头皮看。经过几天的“艰苦奋战”,当我真正看到里面的内容时,我深深的吸引了。我渐渐地开始看一些我原来碰都没碰过的书,后来我越来越喜欢看书。现在,只要一买新书我就会先看几眼,如果有新书却不让我看,那才真是急死我了!
我和书就是“不打不相识”,但自从“相识”了以后,我便开始喜欢它,它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和老师。
书,给予人知识,奉献给人力量。它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每当我回忆起幼儿时读书的情景,心中总会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感受。
小时候,妈妈总是耐心地教我念诗:“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那时我还不识字,却听得津津有味,还禁不住拍起手来。或许就是这些美好的回忆,让我痴迷于读书。
时间飞逝,我已经开始能识字了。我对书中的'故事太向往了,便忍不住打开书开个究竟。书中可爱的人物与丰富的故事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我发现我会读书了,渐渐地读书已成了我的“例行公事”。
一次,我和妈妈一同前往图书馆看书。妈妈给我挑了一本书,让我坐下看。我打开它,开始品读。进入书海后,我马上沉醉在了书中。神奇的故事,可笑的人物让我喜笑颜开。一页看完了,再看第二页。我如饥似渴地读着,仿佛抛下了一切事情。直到回家,我才恋恋不舍地把书放回去。从此以后,图书馆便成了我经常光顾的一个地方。
转眼间,我就从一个小毛孩变成了一位五年级的学生了。现在,我更爱看书了。我的书架上摆满了书。有《封神演义》、《水浒传》,还有《二战全景》……它们在我成长的道路上跟我为侣,为我写作提供源泉!
《黑狗哈拉诺亥》是我书架上的一本讲述两条狗冒险的故事书。说起它还有一段故事呢!
哇,就这本了!当时的我正在书店淘金,这本书就是我的战利品。
回到家,望着这本足有2CM的'书,我开始后悔自己的冲动。后来我悄悄把它放在书架一角,直到它落满灰尘。
有一次看到新闻中讲了一只警犬的故事,我才想起书架上的书。
我一页一页看着,开始只是想翻翻,可是后来,便一发不可收拾。那段时间我写作业时会偷偷看上一会;睡在床上也会偷偷在被子里看一会;甚至在卫生间也会看上半个小时的书。就这样我用了两周时间,终于看完了这部巨作。
这本书讲述了两条狗的冒险故事。它们被人抓进山洞,为了寻找主人,这两条小狗翻山越岭,它们从森林到草原,遇到重重困难,九死一生,但它们从没有放弃寻找自己的主人
当看到它们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和主人重逢时,我激动地热泪盈眶。
这本《黑狗哈拉诺亥》是我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它精彩的故事情节,生动的人物形象,它让我更加喜欢读书。希望你也能读一读她。
自古以来,书籍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从我能够阅读开始,直到现在,书都给了我很大的帮助。
我小时候,爱画画儿。像连环画上的图那样。我看的第一种书就是连环画。色彩鲜艳的图画,简单易懂的`文字,就是我当时的最爱。妈妈给我的连环画,每一本我都看得津津有味,每一本我都爱不释手。
渐渐长大的我爱看童话,天真烂漫的语句,生动有趣的故事,引得我浮想联翩。看到圆满的故事,我便拍手,还开心地大笑;碰到悲惨的结局,我便为主人公感到悲哀与不甘心……我也学着书中的样子写短日记,把家里的点滴趣事都记录在册,只可惜日记本找不到了……
现在的我,还是个书痴。家里收藏的《意林》,都被我使命儿地“挖”出来了。我喜欢躲在一个角落里,一个人呆呆地看书,也不知道吃饭,不知道睡觉。偶尔也会有一两滴眼泪,落在光滑的书页上。
我不仅爱看书,还爱书本身。我不喜欢把书随随便便塞在一个大盒子里,我也喜欢把书丢在椅子上。我要把书轻轻地、整齐地放在书架上,过几天便去掸一掸书页上的轻尘。书是有灵魂的,它被你丢来丢去,乱涂乱画,就像把一个人拎来拎去,又在她脸上画花儿,你想想,那种感觉是多么不好受啊!
你们来评价评价,我是不是个书痴啊?
刚上学的时候,我最不喜欢的就是看书,可是妈妈给我买了很多书,都垒成山了。
每当我看书的时候都会很烦,妈妈让我读书的时候,有时我会看漫画,有时我会戴着耳机听MP3,还有时玩玩具,总之我是不会认真看书的。
但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改变了我,使我爱上了读书,也让我知道书籍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记得那是一个暑假,一天早晨妈妈出去买菜,出门前告诉我读完一本书,妈妈走后,我看了一会,书还有三章没有看完,心想我去玩会电脑,等妈妈回来我就假装读到了最后几句。于是我打开电脑和空调,高兴的玩起了游戏,过了一会我心里想,不能骗人,所以我把电脑关了,开始认认真真地读起书来。这本书真有意思,它讲述了鲨鱼白天睡觉,晚上觅食,还讲述了绿海龟吸一口空气能在水里待十个小时……它告诉我许多动物一天24小时都在干什么,我如痴如醉的读着仿佛身临其境。妈妈回来了,我飞快的跑上去,兴奋地给妈妈讲这本书里的故事。妈妈说我真是个知识渊博的小孩。
从那以后,我便爱上了读书,书中有很多知识,我也明白了一句话“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一直爱看课外书,不管什么样的书我都爱看,可是妈妈每天只留给我半个小时来看课外书。这时间怎么够呢?于是,我就和妈妈展开了“窃读战”!
我有A。B。C三个计划。A计划是每天在厕所里不出来,延长时间;B计划是睡觉前故意拖延时间来看课外书;C计划是每次刷牙的时候,把书放在台子上边刷边看。怎么样,我的计划不错吧!
实行A计划时,我会带着“炸弹”,也就是我喜欢的课外书,突破“检查点”,进入厕所坐在马桶上。这时我会打开我的炸弹,贪婪的读着,忘记了时间。不过我最终还是会被妈妈的河东狮吼功给吼出来!
实行B计划的时候,我一上床就会叫妈妈盖被子,推床,插电蚊香,意图就是尽量拖延睡前的时间!谁知道妈妈根本就不上我的'当,她每次都像龙卷风一样迅速做完我要求的一切,然后关灯!而我有时连一个自然段都没有看完呢!
没办法,只好实行我的C计划了。第二天早上起床后,我就把书放在提前准备好的台子上,然后开始边刷边看。看着看着,我的手就不动了,嘴里净是牙膏沫!不好,只听见砰的一声,我心爱的课外书掉进了水池中,全都湿了!我赶紧把书捞出来,使劲的甩,想把水甩干净。无奈,我的书已经成了大花脸了!没想到,我的书竟然为我做出了这么大的牺牲呀!
不过,为了看我喜欢的课外书,我还会想出更多的办法来的。我的窃读也会越来越有意思的!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这句话说的一点也没错,我就是在书的陪伴下成长的。
我曾经是一个不爱读书的女孩,直到换了班主任后,我才开始了我的“读书之旅”。
就在去年,我们的班主任换了,换成了洪老师。洪老师一来,我们全班都养成了天天读书的习惯。就是因为每天读书半小时的作业出现了。我们每天必须要看半小时的书,还有家长签字,要是没签字的话,就要罚做值日了,我和大家肯定不想做值日了,所以只好看书了。
每天,我回到家想:今天看什么书呢?因为我的`书柜里有很多书,但我从来没有看过一眼,所以不知道里面有什么书,可是今天必须找找了。刚刚打开书柜,我就发现了一本伍美珍的《单翼天使不孤独》,我曾经听同学说过,阳光姐姐的书很好看,我就决定看它了。我看到一半,忽然大笑起来,其实是我看到搞笑的地方了。我看完这本书才发现我已经看了两个小时了,我放下书边走边想,今天的时间为什么过得这么快?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想出来,也许这就是书的魅力吧。
书,就像我的伙伴,随时随地为我解忧,逗我开心;书,又像一个人,把无知和我带进知识的殿堂。只要你细细品味,一定可以悟出书的道理。
粮食哺育的是身体,书籍哺育灵魂,我更愿意选择书籍。我的眼睛很少炯炯有神。这是因为书籍,晚上做完作业后,我马上从书柜里抽出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着,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马上爬上床,把书藏到枕头下,如果家长不来检查的话,我可以看久一点也无所谓。我的书越来越多,咖啡桌上,马桶盖上,沙发上,地上、床上,每走几步路就可以看见书的踪影。打开我的柜子啪的一声,书本全掉了一大半,连爸爸的书房都是我的书,我很少收拾。正因为书的增长,我爸爸书房的桌上就成了一个书的天堂。我喜欢阅读,因为在周一至周五,除了做作业和预、复习功课。我就会搂上一堆书放在桌上,贪婪地读着,像一头饥饿的.猎豹在吃着刚捕回的猎物。
有一次,爸爸做拉面,刚要把拉面放进汤里煮时,我尖叫道:停!怎么回事?爸爸脸上仿佛挂着一个巨大的问号。拉面要另外放到水里煮,否则面粉会落到汤里,对身体没有益处。我摇头晃脑地讲着。是吗?那我们来做个试验,第一次把面直接放进汤里煮,第二次先用开水煮熟后,再捞起来放入汤料,怎么样?爸爸还是半信半疑。两碗面做好了,爸爸一尝,果真是第二次的好吃,便问我从哪里学来的,我洋洋得意地说:从书上看的。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让我受益匪浅。
书是我形影不离的朋友。每天早上去学校,背着沉甸甸的书包,整个一天,我都在和书打交道,书陪我一起上课;放学回家,我还是和书亲密接触,复习一天的功课,晚上,妈妈给我读书讲故事,书伴着我入睡,我从书中学到很多不知道的知识,书伴随着我的成长。
其实,我并不喜欢读书,比起读书,我更喜欢跳舞。过去的四年里,我认识到了读书的重要,这学期,我就开始培养自己的读书兴趣。上周,檀老师不知要读《城南旧事》,周六的清晨,我兴冲冲的早早起来,跟妈妈一起坐在桌前开读。《城南旧事》是著名作家林海音女士讲述自己小时候生活在北京城胡同的故事。撕开整整齐齐的包装,我读一段,妈妈读一段,我们俩配合得很默契,疯子秀贞的苦难,妞儿的悲惨,让我读的同喜同悲,仿佛我和主人公一起去了井窝子胡同,新帘子胡同。妈妈又搜了《城南旧事》的电影,对照着电影我更理解了书的内容,我看的津津有味,连姥姥轻轻拍我,递给我面前一盘水果,我都恍然不觉。不知不觉中,几个小时过去了,不但书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我也了解了很多老北京的'风俗和文化。
书真是我的好朋友。怪不得大家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妈1妈也说爱读书的女子才漂亮哦。书将伴随我的成长和一生!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高尔基曾说过:书籍为理智和心灵插上了翅膀。这些关于读书的名言常常回荡在我耳旁。没有一把神奇的钥匙,能像一本书,帮我打开智慧的大门。读书,已经成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爱读书,因为书可以带给我喜怒哀乐。一天,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开甲壳虫的女校长》,突然,我看到了一幕:马小跳向秦老师解释为什么迟到,可是秦老师怎么也不相信。当时,我真的想为马小跳再解释一句,也为秦老师不相信马小跳而感到委屈和愤怒。
我爱读书,因为书香可以流入我的心房,滋润我的人生。读《世界之最》,我知道了世界上最懒的动物是树袋熊,知道了生物最少的海是黑海;读《做个有出息的`女孩》,明白了自信,是女孩成长的道路上必不可少的品质;读《城南旧事》感受到了小英子无忧无虑的童年;读《繁星春水》,我体会到了永恒的纯洁和淡淡的忧伤。
我爱读书,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喜欢曹文轩的《青铜葵花》,更喜欢罗贯中的《三国演义》。从古至今,每一本都是人类知识的精华呀!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永远会记住这神奇的九个字;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