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电子计算机应用技术是跨入21世纪的名片,而具备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则是跨入21世纪的通行证。
——题记
生活中许许多多的事情都离不开一个字——“法”。人们提到“法”,总会产生一种肃然起敬的情怀。的确,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一切国家机关都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组织和建立起来的,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
我们生活在法治国家中,享有广泛的法律权利,我们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更应该学会“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依法规范自身行为。我们要学会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中学生要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把自己培养成为“四有”公民,成为祖国的接班人。
六中的办学理念是“对每一位学生的终身发展负责”。所谓“终身负责”,就说明了学校不仅仅是为了学课本的知识,更是学会做人,学会依法办事。中学生要关注国家建设,国家管理,对于改善环境、整顿秩序、维护治安等身边的事乃至国家大事,我们都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自己的建议;对于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要及时举报;对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我们享有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我们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现在,社会上存在着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诱惑,有很多商家为了赚钱,不顾一切,向青少年们推销一些不利于我们成长的东西,这些东西往往会导致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每当这些时候,我们都要拿出我们坚定的决心,去抵制不良诱惑。由于青少年年龄小,阅历浅,缺乏明辨是非黑白的能力,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因此,为了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学校要加强法制教育,培养中学生健康的.心理和坚强的意志,多开展心理教育活动,让他们能知法守法用法,培养守法意识,提高守法能力,认清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危险性,这样,中学生才能更好地明确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不胡作非为,不会因为一些挫折就想不开,不做一些让自己,让爱你的父母、爱你的老师、爱你的同学、朋友们痛心的事。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法是一个国家的中心,我们作为祖国未来的花朵,更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把自己培养成为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明、有纪律的“四有”公民。
法是什么?从前的我总是觉得,法似乎有些遥不可及,可现在我发现,法无处不在,它就在一件件小事中,就在你我的身边。
我的妈妈一直是一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她在开电动车的时候总是很小心,速度也很慢。每一次出行,她总是远远地被甩在我们身后,这让我和爸爸都有些无奈,总是开口劝她:“你就开的稍微快一点吧,不会有事的。”这时,她通常会摇摇头,然后开始给我们讲述各类交通事故,教育我们要遵守交通法规。而接下来的日子,她还是坚持着她之前的原则——1、前面有人赶紧踩刹车。2、慢就慢些,开车快不得。3、就算路上一辆车也没有,大家都过马路了,也要等到绿灯再往前走。对此我只能送四个字——太过谨慎!但是,就在最近,有一件事彻底改变我的看法。
那天,妈妈气冲冲地回到家,一脸的愤愤不平。我和爸爸见了,忙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她解释道:“今天我开车在十字路口等红灯的时候,后面一个人推了推我,让我快点往前走。可是,绿色的是转弯灯啊,怎么直行呢?我跟他解释,他竟然说‘旁边的人都过去了,我为什么不能走’,还让我给他让路。”
见妈妈情绪激动,我连忙安慰:“一点儿小事,你就给他让让,气什么呢?”“小事,要是过马路时突然开来一辆车还是小事吗?搞不好就是一条人命,人家闯红灯是人家的事,我可能管不了;但我是我,我就是‘胆小’,破坏交通法规的事我不干。”
“不会出事的,既然没车你就过去吧,平时大家不都这样吗?反正等着也是等着。”我不以为然。
“看起来趁着没车过马路是小事,但敢坏风气就是这样形成的呀。你别看你妈平时慢慢腾腾的`,但我这样小心守法是不会出事的;你再看你老爸,每天开的那么快,难保哪天就……”
“不会的!”我听着妈妈一本正经的话,不禁有些脸红。我转头看了看爸爸,只见他也正若有所思。看来,有时小心也是福呀!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规则是为人定的,但那绝不是束缚住我们的枷锁。同学们,让我们共同知法、懂法、守法,让文明之花常开不败!
说到法律,同学们都会觉得这是大人们的事,与我们小学生没有关系,实际上法律与大家都有关。今天就让我们去看一看法律故事吧!
有一位老人,一生靠修鞋维持生活。他的修鞋摊安置在当时美国的波士顿法院门外的大街上。每当法院开庭,他总是收起鞋摊,随着人流进入法院,去旁听各种案件的审判。
一天早晨,一个衣衫褴褛满脸悔意的年轻人被带进了法院。凭修鞋老人多年观察犯人的经验,这个青年一定又是一个在公共场所酗酒闹事者。那时候,在麻省的法律中,“酗酒闹事”只是一种轻微的罪行,只需被告人委托别人交一小笔保释金,便可判一年“监外守行为”。此时,老人看着眼前这个脸上充满悔意、惶恐的青年,心中便升一股恻隐之情。他敢肯定青年是个穷苦人,很难拿出保释金。开庭时,老人从容地走向法官,表示自己愿意做被告人的担保人,保释青年出去。老人的热肠和青年的悔意,深深打动了法官。他灵机一动,同意鞋匠的请求,下令延期三周审判。
三周后,老人陪同被告人返回法庭。老人向法官呈上一页报告―以上帝的名义发誓作证,这个青年三周来滴酒不沾,一直勤劳工作,照料祖父,有空余时间还去做义工。报告上还有这个青年所在街区的警察和教堂牧师的签名。法官一见非常高兴,当场宣布释放了青年,并象征性地对他罚款一美分。
这个青年从此变成了一个终生戒酒、守法勤劳的好公民。
此后的十七年,这位修鞋的老人共为两千多人担保,他的爱心改变了两千多人一生的`命运;老人的善举同时也影响了美国的司法制度的文明进程,以致于后来麻省正式通过一项法律,专门成立了一个“缓刑司”机构,实施“仁心仁术”的新刑事司法制度。这位修鞋老人就是一百多年前被美国载入法律史册,被誉为“缓刑之父”的翰奥古斯都。他留给后人的影响力不逊于美国的任何一任总统。
老人17年担保二千多人,爱心改变二千多人的命运,青年从此终生戒酒,受到所在街区警察与牧师的赞许。老人的善举与青年的改变形成很好的对照,说明一个中心:善举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善心可以唤醒人的良知。
修鞋老人的善举改变了两千多人的命运,让我们也学习老人,懂的原谅别人,让那些有悔意的人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现实生活中,许多警示语都时时提醒着我们,要注意安全,文明出行。但是,我们身边还是有许多人违反交通法规,不仅自己危险,还让他人陷入危险之中。下面,是我爸爸及四姑姑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酒后驾车不安全
暑假的一天中午,爸爸卖虾回来,一下车他就问我:“小宇,等下要不要去奶奶家呀?”我一想到可以去奶奶家吃蛋糕、玩电脑,就十分爽快地答应了。
“吃饭喽!”正好外婆喊着吃饭,于是我们就决定吃过饭后再去奶奶家。吃着饭,只见爸爸拿来了一瓶啤酒,想也没想,直接打开倒入碗里慢慢地喝了起来。喝过酒,爸爸整张脸都红红的,没过多久,他便对我说:“走吧。”随着爸爸一声“令”下,我立即打开车门坐了进去,然后关好车门。“嘟——嘟——”,我们出发了。
一路上,我看到高速公路边立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禁止酒后驾车。禁止酒后驾车?不是吧,我爸爸喝了酒还开车?那爸爸岂不是违反了交通法规吗?正当我要开口“教育”时,又怕打扰爸爸开车,只好闭了嘴。
爸爸,您知不知道,酒是“杀”司机的凶手啊!请您不要再喝酒了,不要再酒后驾车了,不要再违反交通规则了!
开学后某个星期六,四姑姑开着摩托车带我去逛街。我们过了大桥,四姑姑见是红灯,就停了下来。可在她环顾四周,发现没有车经过后,不禁小声嘟囔了句:“没车闯一下应该可以吧。”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四姑姑就驾着车向前开去。过完马路后,我不禁担忧地对四姑姑说:“阿姑,我觉得不能闯红灯吧!”四姑姑却若无其事地说道:“周围又没有车,在这种情况是可以的,知道吗?”我“哦”了一句,就不再说了。姑姑,我想对你说,闯红灯是不对的。姑姑,我想对你说,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说不定下一秒就会发生车祸。
以上这两件事都发生在我身边,父母、家长一边教育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一边又带头违规,起了不良示范。可是我想说,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也还需要爸爸妈妈一起努力。
为了母亲不再失去儿子,为了妻子不再失去丈夫,为了孩子不再失去父亲,让我们行动起来,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抵抗违规违法的行为。让我们齐心协力,为邪恶的`车祸敲响丧钟,让明天的世界成为遵守法律的美好家园!
法者,国之栋梁也。国有国法,家亦有家规。法律乃国家确定的行为准则,关乎兴衰之大道,不可不慎也。我所思者:法不应似水中之月,镜中之花,空中之楼阁,华而不实;也不应如禀性奇怪的长者,令人无从接近,当走进人民,接近人民。法不应高高在上,应在我等身边。
我国现代立法工作自1982年重修宪法开始,至今不过三十余年,法律基础不牢,法律意识亦不厚。自改革开放起,科学技术愈加先进,意识形态复加多变,法律生活似地基不牢之屋,又遇洪流,雪上加霜,焉有稳之理也。社会发展快马加鞭,法律进步却步履维艰,不知猴年马月才可赶上。社会发展和法律进步的发展不平衡致使法律与基层人民生活脱节问题严重。此危害已初见端倪,法律制定者有心立法,却无力执行,似老父见不肖子孙时的无可奈何;法律执行者有力执行,却无法可依,似老虎吃刺猬时的无处下口。此酿成的苦酒便是有完善的法供参考,却无人执行;有足够的人供执行,却无法可依。法律不接近人民,人民亦不亲近法,这正好也解释了为何今日人民对其质疑频繁。
我的观点:法应在我身边,即法应弯下腰,贴下身子,如此,才可看明民间疾苦,听清世间真言,否则如高高在上的老爷,双眼一闭,两耳一塞,如何晓得人民之苦,解得人民之急。此问题之关键便是出于立法者与执行者的不协调上。打蛇打七寸,要解决此难题,需从此入手。立法者应赶上时代潮流,贴近人民生活,加强法律可行性,加强与执法者合作;执法者也不应怠慢误事,一旦有法可依,果断出击,还要将执行时的实际困难及可行建议告于立法者知晓。执行时也要从实际出发,依人民之需而适时变通。而人民也应加强法律意识建设。三方共同出力,方才可医治法不近人的顽疾。
此问题之本质是立法宏观与微观的`矛盾。宏则高高在上,人民不亲;微则繁琐冗长,法规难施。这是矛盾的两个方面,应适度调节二者关系,达成有机统一,才可达到法律为民之功效。
法应弯下腰,贴下身子,人民才愿意与其接近,法应在我身边,如此,才不负立法为民的誓言。作文
如今的世界,发展日益迅速,人类的思想也得到了解放,任何人都不约束他人的思想。然而,思想有好有坏,好的思想使人进步,坏的思想则会使人做出坏的行为,这时就需要法律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它规定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它对所有社会成员有着普遍约束力。并且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以确保人们遵守法律。
说了这么多,你是不是觉得法离我们很遥远?但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
最常见的法,恐怕就是交通法规了吧。我们从小便被教育,走路要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这些不就是法吗?交通秩序是我们人类生产生活中的重要部分,如果交通乱,其他的不就乱套了吗?所以交通需要法律来维护。然而,生活中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还真不少,酒驾,闯红,灯乱穿马路等现象层出不穷,导致了一系列的车祸,甚至造成死亡,不仅违反了法律还危害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所以,对于此类现象,我们要坚决抵制,若人人遵守法律,这些现象不就减少了?人类不也进步得更快吗?
还有一个法,想必大多数人都知道,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它保障了消费者享有的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有了它,消费者们便可以买得放心,买得安心,买得舒心。当受到商家坑害时,便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让不良商家有机可乘。仔细一想,生活中还真有许多在消费上出的问题。如买到假货,被强制交易,得不到售后赔偿等,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勇敢站出来,不退缩,不能太大度,因为法律是我们坚实的后盾,任何人都不可以侵犯我们的权益。
下面再来说个时髦点的吧。在当下骗子越来越多,连老年人都来凑热闹。老人摔倒了,扶不扶?这是人们最困扰的问题。扶吧,到时候那老人你一笔,不扶吧,良心又过不去:万一是真的呢?所以导致好心人越来越少,人性变得更加冷漠,就算是真好心人,扶之前都会特意留下证据,再行动。幸运的`是,前阵子深圳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救助行为保护条例》,这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好心人的权益,让人们敢扶,愿扶,大大提高了人类的道德水平。从此,再没有扶不扶的困扰。
看,法律不就在我们身边吗?有了法律,人类的道德得以进步,时代得以发展得更快,所以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要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尊严。
作为当代的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将逐渐成长为一群腾飞的雄鹰。提起法治,就应该给人一种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法制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法制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法制带给我们的一切。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法在我身边征文1500字法在我身边征文1500字。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一个人的花季被黑雨所污染了。
要以为上面所说的都是哄哄人而已,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样的事例非常多,下面我讲个给大家听听吧,是有关于迷恋电子游戏机的。方勇同学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还好似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给他,方勇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就马上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刺激。抱着试试的心理,方勇和同学一起去了一家电子游戏厅学打电子游戏。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而且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怎么办的?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实在没有钱去打电子游戏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钱的东西去换钱。当时,超市里只有一位收银的老太太,没想到在出口处被当场发现
“法”,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而它真正的含义又是什么呢?在字典上:“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行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是它的含义。自从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法律就紧紧地陪伴着我们,保护着我们。而“法”又在哪里呢?它离我们并不远,就在我们身边。
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则是调整我们日常行为的“规则”。现在的社会多姿多彩,日新月异,但其中也夹杂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诱惑。现如今,不知有多少花季少年经不住不良诱惑而致心理扭曲、行为失范,甚至走向犯罪的深渊。为了我们的健康和幸福,为了社会的安宁和稳定,我们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自觉抵制住不良诱惑,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法治文明的好少年。
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段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就是从出生到十二岁。在这段时间中如果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生,以至以后采取手段办法的时候,它们已埋下了深根,可能永远也拔不了它们了。”所以,只有从小养成遵守法纪的好习惯,长大后才会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官是社会主义的保障;法律是天下之公器。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是最明智和有效的选择。忍气吞声、委曲求全只会纵容违法犯罪;而以牙还牙、逞血气之勇、自行报复则会触犯法律的底线。在我们的生活学习中,有些人为了满足自己所谓“娱乐”的目的,会给其他同学起难听的.外号,且大肆宣扬、不以为然,这是非常没有礼貌的表现,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我们应该尊重身边的每一个人,不随意给他人起外号,否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当我们自己被别人扣上了侮辱人格的外号,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人格与权益。
假如没有法律,生活就不再会拥有秩序。社会一片混乱,安全保障就将成为奢想。假如没有法律,生活便不再拥有自由。你我将会任人践踏,尊严就会随风飘零。假如没有法律,生活就不再拥有正义。罪恶吞噬良知,处处被黑暗笼罩着。假如没有法律,生活不再那么美好。我们如同幽灵,从此只有顾影自怜。
法律,不再是那遥远的未知数,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通。“法”,就在我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