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和妈妈、弟弟一起去张家岭公园体验秋天。走进公园,映入眼帘的是一片高大的树林,我们走在树林里的红色跑道上,两边是草地和树木,树上的黄叶纷纷落下,碧绿的草地像被铺上了块金色的地毯,还有一些低矮的树木,它们的叶子是深红色的,像穿上了一件深红的衣裳。
走了一阵,上了一段台阶,突然一片花朵映入眼帘,我们感到非常吃惊,这一朵朵红艳艳的小花在秋天,它们还保持着夏天的艳丽,想把夏天留住,妈妈告许我,这些花叫石竹花。公园里还有菊花,我想起我们学过的诗句:菊残犹有傲霜枝,这种精神真让人敬佩。看了一会儿,我们就开心地回家了。
我喜欢秋天,更喜欢秋天的张家岭公园。
壶山公园是一个十分美丽的大公园,但最美丽的还是公园的西北角了。
西北角是一个大鱼池,鱼池旁长满了绿草,种着许许多多的参天大树,为鱼儿撑起了太阳伞。正逢春天到来,树边的野花也都争先恐后的开放了,五彩缤纷,给公园增添了许多生机。
来到鱼塘边,首先扑入眼帘的是几朵立在水中的白莲,他们亭亭玉立,花是白色的,有一种清秀的感觉,更有一种朴素的美。在池塘上,有一座木桥,上面雕刻着许多小狮子,有的在嬉戏打闹;有的在朝天怒吼;有的在相互传球;有的在睡觉。小木桥上有厚厚的一层灰尘,但没盖住木桥的美丽,古朴。
站在池塘前,一股春风迎面吹来,风柔柔的,像妈妈的手一样抚摸着你的脸。池塘里的鱼真多啊!光是红鲤鱼就有几十条,而且还有白的,黑的几十个品种。池塘的水真绿啊!仿佛是一块无瑕的翡翠。池塘的水真清啊,一眼就可以看见池底的沙石与树杈。
只要你手拿鱼食,马上就会有一大群鱼游过来,争先恐后的抢吃的,想饿死鬼投胎一样,怕被别人抢走了,会饿死一样。
鱼池边,有一个广场,上面种满了花。有时,花会落到池塘上,像一条条粉色、红色的小舟,在水中荡漾。
我爱家乡美丽的壶山公园,但我更爱壶山公园那个美丽、可爱的西北角。
日记风波从三年级起,我就有坚持每天写日记的习惯。把每天开心的、不开心的事都写下来。它是我的开心果,是我的五味瓶,记录了我的酸甜苦辣,我的心路历程。可是这几天,我发现我的日记好象有被翻动的痕迹,过了几天,我的日记本又移位了!怎么回事?是谁在偷窥我的日记?我决定来个现场捉賊。这天一放学,我就奔回家。只见我的房门虚掩着,我蹑手蹑脚的走过去,透过门缝,我看见妈妈坐在我的床头,正如获至宝地翻看我的日记。顿时,一股热血直冲我的头顶,我一个箭步冲过去,夺过妈妈手中的日记,冲她吼道:你怎么能偷看我的日记?不就一篇日记吗?有什么?妈妈若无其事地回答。这是我的隐私,你应该尊重我的隐私权!我气呼呼地把书包扔在床上。你一个小屁孩能有什么隐我的?说完就走出了房间,留下满腹委屈与伤心的我。第二天,我向同学们提及此事,他们也说自己有过相同的经历,已经由刚开始的愤怒转变到习以为常了,只是不再在日记里写心事了。后来,我查阅资料,知道根据《未成年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人格尊严权又包括姓名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妈妈未经我同意私自看我的日记就侵犯了我的隐私权。我把这些下载给妈妈看,她终于同意不再偷看我的日记了。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就在我们身边,以法来约束我们的行为,以法来捍卫我们的尊严。相信,社会会因为与法同行而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