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山水甲桂林,而位于阳朔境内遇龙河的美景更让人魂牵梦绕,让我留恋。
今年暑假,我去桂林旅游,来到了遇龙河。遇龙河是漓江的一个支流,但她比丽江的水更清,比漓江的岸更美。刚到遇龙河,我就被眼前的美景吸引住了,清新的空气令人陶醉,清澈见底的河水缓缓的,虽没有黄河长江一样的气势雄浑、奔腾不息,却充满了柔美的气息,让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河水清澈见底,只见鱼儿在水中嬉戏着,时而悠闲自得,时而飞速游动,时而静止不动,鱼儿在水中游动时,将水面带起一阵阵涟漪。一会儿鱼儿又好似一群调皮的孩子,逃得无影无踪,只剩下微微起伏的河水。这鱼水相互交融的美丽景色让我留恋。
遇龙河上有三座历史悠久的古桥——以遇龙为名的'遇龙桥是阳朔的重点文物保护对象,他全身布满了青色的苔藓和郁郁葱葱的青藤,石桥上没有留下一点儿岁的痕迹,只有景致的纹理;仙桂桥是广西最古老的石拱桥;富里桥是阳朔三大古桥之一,桥头各有古树一颗,远远望去,桥拱与倒影相接,就好像一轮圆月悬挂在天空。河岸边一丛丛美丽的凤尾竹,在微风吹拂下,像天女下凡一样,随风舞蹈,一只只鸟儿站在树上,叽叽喳喳的欢唱着,不时的飞过水面,荡起一阵阵涟漪,使人心旷神怡,这古桥老树让我溜连。
最有趣的要数遇龙河的竹筏漂流,四面八方的游客坐在竹筏上,一个个船工拿着长长的竹蒿,奋力前行,人们穿着靓丽的衣着,笑着闹着,孩子们拿着五颜六色的水枪,嬉戏玩耍,打起了水仗,一条条美丽的弧线,在空中划过,还可以看到一个个彩虹,令人惊叹。船工们黝黑的皮肤,是太阳暴晒留下的痕迹,另我万分佩服。这舟行碧波上如此清澈的河水,如此美丽的风景,如此可爱的小鸟……还有那些幸福陶醉的游人,让我流连……
家,是温暖的阳光,奉献着七色的光芒;家,是辽阔的海洋,袒露着宽广的胸怀;家里是肥沃的土壤,哺育着儿女茁壮成长;家,是无限的无垠的宇宙,任我们自由翱翔。家,最伟大。
如今是个高科技的时代,什么手机电脑平板呀,应运而生,我们家也早已跟上了时代步伐,手机是人手一部,爸爸妈妈大姐二姐以及我,都已经有了。电脑,家里有一台平板,在我手里,我家是多么有趣啊!可,真的是这样吗?自从爸爸妈妈会玩QQ微信,手机对他们来说是形影不离,两个姐姐嘛,就更不用说了,而我也整天沉醉在电脑前。
本应该高兴的,但是渐渐的我不这样认为了。从前,我们家十分热闹,一到晚上,一家人坐在电视机前,看着电视剧,看看小品,其乐融融,自从家里,有了这些电子产品后,全家都变了,家里人开始迷恋上网络,没事做的时候一家人全坐在沙发上玩着手机,几个小时都没有人说一句话,唯独只有断断续续的哈哈的笑声,我也拿着手机坐在旁边,渐渐地我发现了这一切。
一天,我们家断网了,这可急坏了,没有网络对我们家来说这是一场世界末日,我慢慢地到了电视机前按住那个已经盖了一层灰的电源键,打开了电视,我换到了喜剧频道,独自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看了起来,时不时的发出哈哈的笑声,站在旁边干着急的爸爸妈妈,还有两个姐姐也被我的笑声吸引住了,陆陆续续的走了上来。看着搞笑的喜剧,我们家人都笑了起来,我把电视换到了换到了少儿频道,爸爸妈妈不高兴了,又抢过遥控器换到了喜剧频道,这时两个姐姐抢过遥控器,换到了音乐频道,就这样,我们开始一场遥控器争夺战,最终我提一个石头剪刀布的方法,决出胜负,后来还是爸爸妈妈赢了,把电视重新换回了喜剧。
就在这会儿,我高声大喊了一句:“有网啦!”可是全家人无动于衷,还冲我喊了句:“走开,我们要看电视!”说完他们便又笑哈哈的`看着电视。
从这以后,我们一家人便不那么迷恋网络了,全家人都回到了以前的样子,每天晚上都会开始这场轰轰烈烈的遥控器争夺战。
我喜欢这样的家,我爱家人都其乐融融的在一起这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情了,我爱您,家。
假期,母亲给我买来了一本书,是一本有关唐诗的书。
在这之前,我不懂也不太喜欢唐诗,压根没怎么翻过那本书,再看遍了那些我认为有趣的书之后,我终于拿起它,想要翻一翻。
可当我看了它里面的内容时,我就放不下了,我第一次觉得那些诗人的名字是那么的动人,那留得残荷听雨声青海长云暗雪山朝辞白帝彩云间像是一首首很久前深爱的歌曲,带给我浓浓的久违的熟悉的感觉。读着读着,我就和这些诗人在岁月的长河里穿梭,在时间的缝隙里捕捉文墨的丝丝缕缕。在文学的殿堂认识了我们最熟悉的陌生人,在这如酒的诗歌里沉醉,了解那些令人怦然心动的诗句。偶尔闻闻那些带着墨香的`白纸黑字,好像就能回到过去,书写下那平仄的温柔。
真的,这样的诗,这样才华横溢的诗人让我着迷。我已经沉醉其中,他们带给我的精神的回归是无与伦比的。夕阳的粉色给那些诗笼上了一层层神秘的面纱,就像它们的主人一样。
从初唐四杰到文章四友;从唐太宗到上官婉儿;从李白到杜甫,这些人,他们和他们的才华都让我着迷。他们这样的诗人,如此的才华横溢,述写了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的惊艳,喷薄了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的气魄,道出了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的忧国。现在这些令我着迷又可爱的诗人们虽然已埋在厚重的历史之下,但是他们的人文精神带来的回归是让人着迷、沉醉的。
这本书,我读了好多遍,发现了诗的韵味和他主人的关系,是浮浮沉沉的,一个诗人的作品在不同时期的情感和他的人生紧密联系,有得意时的狂傲,也有坎坷时的忧伤,种种这些更是让我感慨万千
因为这本书,我喜欢上了唐诗,在学校凡是有关诗文的课也会格外认真,这也许就是这些诗人带给我的影响吧。
这样让我着迷的一群人,带给我的不仅仅是美丽的诗句,更多的是人文精神的回归。
也许,在多年以后,我会发现,角落里有一本尘封的书,有关唐诗的,等我读。
鄙人名为陈洁华,乃是纯“汉子”,性子野,厌恶与低俗的、恶趣味十足的人一起玩耍。倒也不是清高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只是单纯的觉得无趣罢。
我热爱外国文学,但却是囫囵吞枣的读,一昧追求有趣的情节。虽然饱读诗书,但奈何我的记忆力是鱼的记忆,七秒就忘了,与其说“读”,不如说喜欢看。之所以这般热衷于外国文学,是因为中国古代文学历史悠久,文言文实在是艰涩难懂,只能理解大概意思,朦朦胧胧一片,这阅读起来就困难得多了。看得头晕眼花,无法专注投入其中享受阅读的乐趣,实在是苦不堪言。
再来说说我这个人吧,可能有点社交障碍,也是大家所理解为的“社交恐惧症”。我无法和兴趣爱好不相投的人交谈,即使此人魅力十足,吸引力极强,我仍会不为所动。但如果是和我合得来的,二话不说,你就是我漆黑的眼中那片黑茫茫的天空里最亮的那颗星。我喜欢二次元,热爱着日漫,但总被一些所谓的“爱国者”,呸!碍国者辱骂“卖国贼”!这让我十分心寒,在现在这个互联网发达的时代,我足不出户也能被远在千里的陌生人气得脑仁疼。现如今在班里我沉默寡言,活活给我整“自闭”了。抬举抬举我自己,我是千里马,但我的`伯乐不知去向,仍旧未出现。
我渴望有一个知己,却又惶恐我们在三年后会分道扬镳。“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虽然我这副皮囊不够漂亮,但我的灵魂却是实实在在的有趣。似乎有些自大,但每个人的灵魂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不会是堕落的,也不会是一心向善的。我不过是认为自己比常人更有趣些罢了,这是我应有的自信。
我衡量了一下自己的交友标准:说话幽默风趣、低调做人高调做事、谈吐方面必须不凡……他有本事,我以他为傲,等我长本事了,他以我为傲。我沉思了一会,觉得我要求实在是太过荒缪,活该我没朋友!
我也不来个“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那是临死的遗言,也不知为何大部分人都爱用这句话来总结自己,真乃是:“没文化,真可怕!”我希望有个能赏识我这匹千里马的伯乐,嘿!是你么?
我们的课堂活跃时,不时有“演员”粉墨登场;紧张时,只听到奋笔疾书的沙沙声;轻松时,一阵阵会心的笑声不时传来。我喜欢这样的课堂。这就是我们小学六(9)班的英语课。
老师是我们的新任老师,教我们时间不长,但我们每次都盼着她给我们上课。有一次上课,在讲到E部分课文,她为了让我们记住句型,背诵课文更加熟练,就请同学来表演课文。同学们跃跃欲试,最终小明上台表演了,只见他感情充沛,脸上的表情也很丰富,时而眉头紧锁,时而面带微笑,再加上夸张的动作,生动的语言,有趣的表演让大家开怀大笑,印象深刻,课文自然就很容易记住了。这样活泼的课堂我喜欢。
在上课的时候,为了鼓励我们积极发言,老师还会给我们组织一些小小的比赛。在一次下午的`一节英语课上,老师让我们四个小组进行英语答题竞赛,只要哪一组获得最高分,就可以得到“大大的”奖励,一听到“奖励”这个词,同学们可高兴了。每一个同学都努力地为自己的组争光。老师刚刚提出一个问题,下面马上就竖起了像“树林”一样的小手,课堂的气氛异常高涨,同学们在老师的课堂上比原来积极了许多。最后,我们组获得了胜利,老师便公布了我们期待已久的奖励,原来是少默写一篇课文。
当然,别看我们上课的时候很活跃,可是我们记笔记、考试时可认真了。上课时,当老师讲到一个知识点时,教室就会变得十分安静。原来不太爱记笔记的我们也会埋下头,开始认认真真地记起笔记,老师不仅要检查笔记,而且还对某些同学进行“奖励”。笔记记得少而不全的同学就会享受到“丰富的英语大礼包”,里面有抄写课文,默写单词,读书等,但是每个人都不想得到这样的英语大礼包。所以只要老师讲到一个知识点时,我们就会记下来,那时教室里只会听到笔尖的刷刷声。
没有死板的背诵,没有枯燥的说教,没有严厉的批评,轻松而活跃,这样的课堂我喜欢。
每个人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没有人能代替,每个人都有自己最独特的一面。
我时常告诉自己我已经是初三了,还有四年就是20岁了,已经不小了,可是在茫茫人海中我却还是如一个小孩般并不突出、特别,因为我没有吸引人目光的美貌、优雅的身姿,也没有一双摄取人心的眼眸,也没有亲切的面容与个性,但是我有坚强、不轻易认输,有着强大胜负欲的倔强性格。
我是一个“双面人”,但这个双面对于我来说是一种保护色,在很多人眼中的我是一个不太爱说话,沉默寡言,反应冷淡,让人觉得很难接近、很相处的印象,可真实的我并不是这样的,在我的至亲眼中的我是很神经质,很二,并且活泼好动,大大咧咧,爱笑而且还有点小大人的感觉……
我还记得初一刚开学的情景,在新的班级里没有一个我认识的人,到处都是生疏的面孔,于是老师让我们逐一介绍,在我之前自我介绍的,有害羞但是很大方的,有自来熟很自然的,有幽默非常自信的,但是一到我这里,我又穿起了保护色,佯装镇定地悠悠走上台,暗自深呼吸一口气,冷冷的说了句:“我叫郑晨曦,谢谢”然后下面就开始议论纷纷了,有人说我装,有人说我酷,也有人骂我有病之类的,可是我都一一无视、没有在意,径直走回座位继续伪装自己。
当时没有想什么,就只是觉得丢人,到了树下后,突然小朱就跟我打招呼并问我哪里不舒服,还说喜欢我的'性格,我很吃惊,但是我们很快就熟络起来了,甚至比双胞胎还厉害,后来我因为小朱渐渐地认识了很多的朋友,她们都说我很特别,第一次见面时觉得我很难相处,但相处接触过后,才发现我是一个阳光易相处且十分成熟的二逼青年朋友。
在茫茫人海中,即使没有出众的外表,但我却有着奇特的“双面”,这样的我是世界上最独一无二的!
想到那天的天气特别好,爸爸带我去她家拜访。她是我的新邻居,我满心欢喜的任由爸爸拉我去她家。
初识她时,只见她闪闪躲躲地将身子紧紧埋在她爸爸身后。我一急,生怕她不跟我玩儿,我赶紧跑过去,拉着她出来。她小脸羞红了,当时是觉得她可爱极了。她又不好意思似的,双手撮着衣角,盯着我看,什么也不说。我也一直看她,直到我突然凑到她耳旁,小声的说:“小姐姐,你长得真好看,我好喜欢你哦!跟我一起玩儿,好不好?”她轻轻一笑,我接着问,“好不好嘛?”她点点头,“嗯,一起玩儿!”就这样,我俩就傻乎乎的玩上了。自此,便形影不离了。再一次,我又想起了曾经特别爱吃糖的我们。那时啊,我们还在换牙,爸妈从不让我们经常吃糖,我俩就是不服。于是我俩偷偷吃糖,还总是会将每次吃完的糖纸收起来。特别是有几次。还会快速跑到一个吃糖的'人的旁边,然后旁人奇怪的眼神下,取走了糖纸。我和她总是乐不此彼的做着这些事。目的到是简单,用它们换钱,然后就可以又买一些糖果。于是糖吃了,牙也就真的疼了。我跟她一起抱头痛哭,后悔着不该吃那么多的糖。但是疼过之后却又不长记性,接着吃糖,于是就形成了死循环。时间像风一样传过童年的轮盘。我和她早已长高了不少,也长大了,就更加懂得我们之间的情谊了。
也依稀记得,有次老师在讲台上念着我的作文,写的是我和她。旁边同学投来了羡慕的目光,她在旁聚精会神的听着。而我则趴在桌子上,笑个不停。窗外的阳光透过玻璃洒在我的脸上。弄得我的脸一直在发烫。讲台上老师念完了作文,她也听完了。她扭过我的脸,真诚地对我说:“真的很感谢你用文字,将我们的友谊凝固起来。”之后她便对我甜甜一笑。那次我呆呆地看着她走的背影,她捂着嘴哭,什么也不肯说。我问她怎么了?她摇着头,拼命的摇头。她说:“不要忘了我,记住我,要永远永远的那种!”后来我才知道,她父母是因为工作而再次搬家,于是我俩的联系都寄托在了网络上,不曾间断。我时常回想我和她的种种过往,那一点点的小甜蜜,便是时常放在心尖儿上,久久不能散开。正是这样的记忆让我留恋,时常回忆,像是刻在心头一样,再也抹不掉了。
我是一个活泼可爱、性格开朗外向的男孩。我无忧无虑,我开开心心,我心胸宽广,我的生活自由自在。在我的眼中,我可是一个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才高八斗的男子汉!
我还有三大特点:爱说笑,爱读书,还有就是调皮捣蛋。这就是我
我,真的爱说笑。兴致一来,说起话来宛如山间的瀑布,倾泻直下,好像永远也流不尽,淌不完。和好友、同学在一直玩耍时,我的那些话简直就像是天上的繁星,多得不可数啊!笑,笑又是我的一大特点。情不自禁地笑,爽朗地笑,开心地笑,捧腹大笑,没完没了地笑,这些都编织出了我那丰富多彩的生活。每当同学、朋友们给我讲笑话时,我便会笑起来没完没了的。
我还喜欢读书。只要是好书,我就会着魔似的,那可真是手不释卷啊!读着书,我好像正划着一叶扁舟,在书海里漂流,有着无穷的`乐趣,那可真是如痴如醉啊!我还是比较喜欢读科幻类的书籍。在我读的名著中,我最喜欢的却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因为它告诉了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热爱生命。闻一多先生过:“生命是张没有价值的白纸,自从绿给我发展,红给了我热情,黄教我以忠义,蓝教给我以高尚以后,我便溺爱于我的生命了,因为我爱它的色彩!”我也热爱生命,更爱生命中的彩虹。
别以为我是一个文文静静的孩子,别忘了我还有一个调皮捣蛋的特点呢!
想我小时候,那可是乡里乡亲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捣蛋鬼啊!如果你想听,我三天三夜也讲不完!在我的脑海里,印象最深的就是“鸡蛋变足球”那件事了。
那天自己一个人在街上玩,正当玩得无聊时,我看见了一户人家的门上虽然有威风凛凛的“门神”把守着,门却是竹子做成的,都有空隙。于是我就“飞檐走壁”地“飞”了上去,然后就进了院子。我先环视了一下四周,看有没有险情,在确定无误后,我便开始进屋搜索起来。我当时很小,只想着“拿”些好吃的,却怎么也没有找到,最后只找到了一堆鸡蛋,于是我就“拿”了一些走了。啊,那可真是神不知鬼不觉,来无影去无踪啊!在回家的路上,我想要是回到家后让妈妈看见了就不好了,于是我就把鸡蛋放在了地上,然后把它们当足球踢了起来。啊,那感觉真爽!
这就是我,一个英俊潇洒、活泼可爱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