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书中大量精妙的比喻也运用的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色不少。例如苏文纨刚出场时,作者对她复杂的心情的描写:“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如写李梅亭的肖像:“李先生脸上少了那副黑眼睛,两只大白眼睛像剥掉壳的煮熟鸡蛋。”
多么令人恶心。还有如“鸿渐饿得睡不熟,身子像没放文件的共事皮包,几乎腹背相贴。”是多么的形象。再如写苏文纨和曹元朗的婚礼场面和二人的窘态:“曹元朗穿了黑呢礼服,忙得满头是汗…我只怕他整个胖身体全化在汗里,象洋蜡烛化成一滩油。苏小姐也紧张难看…新郎新娘脸哭不出笑不出的表情,全不像在干喜事,倒像——不,不像上断头台,是了,是了,像公共场所”谨防扒手“牌子下面那些积犯相惩的表情。”简直惟妙惟肖,其诙谐幽默的效果,真的令人忍俊不禁了!特别是描写鲍小姐的形象,“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
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看起来虽然你能把人的眼泪都笑出来,实际上是在批判鲍小姐留学出洋,一无所得,只学了一些坏的功夫回来。幽默的笑料背后隐藏着多么深刻的讽刺意味!所以看完钱钟书的《围城》是让你在哈哈大笑之后又陷入深深的沉思之中。顺着思路追寻下去,你发现它看似爱情小说,实际是更多的是揭示了人性,怪不得有人说《围城》和《红楼梦》有异曲同工之妙呢!然也!
读完《围城》,感触未有想象中深刻,很逼的读后感一篇。只感喟钱钟书语言的生趣与精巧,却决书中所写情节未免有失大气。与母亲谈及,周太太不以为然,说我不该苛求信息未通达时人们思想之高远,又说钱钟书本就是双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人家且自得其乐,我们能跟着乐和已是幸事。这样想来,也确是如此。读毕正文,书后有钱钟书内人所书的《记钱钟书与〈围城〉》,其实所讲大多也是些钱钟书生平琐事逸事,但字里行间无不透着一种对儿子般的宠溺。提及他的“痴气”时,总是带着些炫耀幸福或回忆时才有的甜美。读起时我几乎要以为这是钱钟书过时候多年所著。因为只有爱人过世许久后,曾经幸福的寡妇才能有能力和勇气如此温存地追忆,读后感《很逼的读后感一篇》。所幸结尾处,杨绛女士说道:“我要趁我们夫妇都健在,一一记下”。不禁想到,遇到过如此“痴气”可爱的丈夫,最终却难逃生离死别的厄运,将是多么巨大的悲恸啊。又联想起《黄金时代》后序中李银河女士说过“我曾是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而现在却是最悲伤的人”这一句。大概最深的幸福,总要由同等深刻的痛苦来偿还。确也乘了《围城》的结尾——“无意间包涵对人生的讽刺与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涕笑”。想到这里,反倒情形与自己前些日子的灾祸。有些人失却了,回想起来只空留厌嫌与反胃,怪自己当初犯了大傻;有些人离开了,伤心伤神几日,倒是最终能回归平静,但这些总是要好过失去一位无所取代的灵魂伴侣,带着悔恨,无论在遇到什么人都只能算作“凑合”。所以,也许《围城》是智慧的,两人结成连理,并不需要什么荡气回肠的爱情,互相看着不讨厌,相互交换的不至于除了体液就只剩鄙夷,已经实属不易。反正人总是要失散的,往往连短短人生数十载也熬不过,更不要提什么永生永世的荒谬言辞。学精明些是应该的,免去自己一场肝肠寸断之劫。
钱钟书的《围城》这本书给了我良多的感慨和取之不尽的人生智慧。
曾经,那本厚厚的有着灰色封皮的《围城》,庄严地立在我家书架的最高层,我曾试着读它,却被它的平淡与难懂击败。
最近一次捧起《围城》,是饶有兴趣地把它读完的。放下书本,我确切地感觉到,自己长大了,曾经晦涩的书,如今已经可以欣赏,曾经疑惑的情节,如今已经可以理解。现在我看《围城》,少了之前的畏惧,多了对其内容之深邃的赞叹。我在为自己能读完《围城》欢欣鼓舞的同时,又察觉到,自己读懂的,只是一点点皮毛。书中人物深层的性格,书里真正的精髓,我还没有领略到。此书精彩的内容,值得我细细重温几遍。这又使我不得不钦佩作者钱锺书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他能体察得如此之透,而道出时却又如此娓娓动人又不乏幽默。正因为如此,《围城》不仅能给我带来精神上的享受,还可以作为我的社会启蒙书,让我开始了解人情世故,试着分辨社会中的善恶。
书中的主角方鸿渐,留学欧洲后返回上海,远赴三闾大学任教,后去香港游历……对于他,我总有一种感觉,不论他去往哪里,都仿佛身处一座围城当中,给人以压抑之感。仔细分析,我觉得是他气量狭小、见识短浅所致。他对于自己喜欢的苏文纨胆小扭捏,在钩心斗角的三闾大学也无所作为,讲课的时候又自以为是,这些性格的短板,最终造成了他事业与爱情的悲剧。
人,不论在哪个时代,都应当努力打破生活中的围城,积极地融入世界,以坦诚的胸怀迎接未来,以热情的态度待人接物。摆脱生活中的羁绊与束缚,胸中开阔,眼前自然有万里江山。
初读《围城》,没觉得有多大意思。但是作为一部名作,定有它的独特之处。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接着读下去,果真,越到后面越有意思。尤其是形象的比喻,幽默的语言,几次自己乐得笑出声来。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里,或曾有过爱慕自己的苏文纨,或曾有过两情相悦却因误会而分开的唐晓芙。我们对爱情充满了幻想,想着某天相亲相爱、心心相印的两个人,走进婚姻,也能举案齐眉、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你的好脾气、大度量,为什么不留点在家里,给我享受享受?见了外面人,低头陪笑;回家对我,一句话不投机,就翻脸吵架。”我们曾经或现在,也是这样,对外人客气,跟家人生气。
婚姻就像一座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生活,不止有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苟且。以下总结的更有深度:
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感慨人生是“围城”。方鸿渐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生活好像故意跟他作对,老是与他自己的想法背道而驰:他不想结婚,但父亲却塞给他一个老婆,却也因“祸”得福,有机会出国留学;他不想得什么学位,在父亲和岳父的催促下,才买了一个假的文凭充数;他不爱对自己一片痴情的苏文纨,爱上了温柔伶俐的唐晓芙,眼看就成了,却因为误会分了手;到了三闾大学,他不愿意在履历表上填上假学历,以求心理上的平衡,却受到同样是“克莱登大学博士”的外文系主任韩学愈的排挤;他害怕自己爱上孙小姐,却糊里糊涂地答应了孙小姐的婚事……有人认为这是一部“探讨人的孤立和彼此无法沟通的小说”;也有人认为阐释了生活是荒谬的这一哲学命题;还有人把人物的命运和现实的斗争生活结合起来,认为这种荒谬性是由于他们精神上的围城造成的,只有面对广阔的生活,才能摆脱各种围城的束缚。每一种理解都有道理,这也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
不知道是自己最近忙得失去自我了,还是其它缘由,读《围城》,对于方鸿渐的经历,潜意识里总觉得不真实,总觉得是假的,读到小说的最后了,还是觉得故事在铺垫,没有进入正文。也可能和我最近(不是最近,是一直)的生活状态有关系,我总觉得这个生活不是我的,我总在期待另外一种生活,期待另外一个我,另外一个他。
倒是最后钱钟书的夫人杨绛女士的附言更觉真实,不过也确实是写实。
方鸿渐之与四个女人鲍苏唐孙(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其中主要的是唐和孙,虽然和唐小姐没有结婚,和孙结了婚,但是倒不能说她更爱谁。只是觉得男女之间的种种误会太可怕了,因为误会,因为面子,本来相爱的两个人竟然各奔东西。
偶然想到《婚姻保卫战》里面,最后的总结也是,夫妻之间不要死要面子,要互相体谅,该说的软话就要说,心里要时刻为多方着想。
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但是从很多幸福的人夫妻,前辈,朋友的眼里,我相信还是要结婚的,婚姻的幸福是值得追求的。看了杨绛写钱钟书,就觉得很是羡慕。我就特希望我的先生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但是又总怕自己没有能力去欣赏他的才华,不像杨绛女士那样有才气。在她的眼中,钱钟书的很多在常人看来的缺点,她都爱称为“痴”气,这其中凝聚着多少爱,多少包容啊,夫妻能做到这样,也就心满意足了。万万不能像方鸿渐和孙柔嘉那样,本来心里还是想着对方的,但是在一起的时候,就互相伤害,什么硬话都能出口。
夫妻间,不能什么话都说的,伤感情的话尤其不能说。
引用一篇别人的书评,要比我的深刻得多,我这只是看到了表面的荒谬,没有体会到内里的深刻。
读《围城》,跟读一般的小说感觉很不一样。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很难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围城》不是这样,它通俗得可以,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总有那么一处是撞击到你尘世的灵魂。本来觉得40年份的作品,是太公太婆辈的事了,想要找到一丝与现实相关的东西无异于到秦始皇的墓里挖计算机。谁知道读的时候,它竟多次引起我的共鸣,很多的事情就象是发生在身边,人物的心情,就像是从自己记忆中掏出来的东西,贴切的让人吃惊!仿佛去看心理病的人被人一下戳中了心事一样,有几分不可思议,又有几分难堪,却有几分爽快!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送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诉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功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样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浙也会喜欢。假装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一书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就一般而言,情节琐碎的书必然要有绝佳的言语表达才能成为一本成功的作品。钟书君的《围城》果真是把语言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因此,读《围城》不能像读一般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了,如果那样的话,《围城》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我觉得《围城》里面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也是最值得赏析的地方。
这本书的比喻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不禁一一勾勒品读。《围城》中的妙喻有两种,一是真实的写景写事物的形象比喻,读来令人舒畅,感觉恰到好处。二是抽象的思维和感觉运用具体的物象来比喻,读来让人觉得新奇,玄妙!
又如开篇一段中“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一句话比喻与拟人混用了整体流畅自然而不带任何矫饰,这也是我说的第一种比喻,书中很是常见,更常见的是第二种比喻,也是全书中的亮点。
如“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砂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沙砾和鱼刺所伤之痛的比喻既生动又准确。来看这一初更妙的,鸿渐去赵辛楣的洋式公寓,“没进门就听见公寓里好象正在开无线电,播送风行一时的《春之恋歌》,空气给那位万众倾倒的国产女明星的尖声撕割得七零八落——————那女明星的娇声尖锐里含着浑浊,一大半像鼻子里哼出来的,又腻又粘又软弱无力,个鼻子的主产品鼻涕具有同样品性”。哈哈,女明星被这一比,真是体无完肤香消玉殒了。钱先生惯用这种裸露的不留情面的`如刚针一般的讽刺。
真是语言犀利,讽刺尖露,诙谐幽默,妙语连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