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书是《小学生必背古诗词120首》。那里面有许多古诗词和许多好看的故事,还有漂亮的图片。这本书教了我很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还提高了我的学习能力。这本书太棒了,你们也来读读吧!
从小到大,我曾受到过许多礼物。它们曾给予了我快乐与欢笑,它们的身上寄托着亲人对我的疼爱,朋友对我的友情,父母对我的希望。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件礼物是一个写着“勿忘我”的漂流瓶,它虽然没有其它礼物那样昂贵精美,但却有着特殊的含义。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有我的一个知心朋友,我们俩常常在一起嬉戏、聊天,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然而就在第二个学期将要结束时,一切改变了。那是一个下午,太阳已西沉了,夕阳的余辉洒在大地上,学校大门上的金钥匙闪闪发光。我和张君琳正在大型玩具的荡秋千上。和以往不同的是,今天她变得默默无语,而且经常发呆,眼睛暗淡无光。看得出来,她有心事。“大葱,你怎么了,有什么心事吗?”“大葱”是她的小名。“海潮,我有件事不得不告诉你了!”她渐渐抬起头来,眼睛已红了。“有什么天大的事会使她变得这么郁闷呢?”我在心理疑惑不解。“我……我要转……学了。”说罢,泪水像泉水般从她眼里涌了出来。“你……说什么,再说一遍?”我的心仿佛被压了一块大石头,沉重极了!“海潮,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会忘记你的。”说着,她拿出那个漂流瓶递给我。“海潮,这漂流瓶代表着我,我把它送给你,就当是留做纪念吧。”“大葱,你不够朋友,你怎么能这样?”我哭骂扑到她怀中。“我也会永……永远记住你的。”我哭着说道。太阳已下山了,天色暗下来了,一群小鸟悲哀地叫着飞走了……如今,张君琳已离开了我。我会时不时地拿出漂流瓶,拧开盖子,闻闻那清幽的香味,眼睛直直地看看“勿忘我”三个黑色的字,想起以前的那段与张君琳在一起的美好时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格林童话》。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因为我们班不久前举办了一个童话故事会,正好我又忘了带书来学校,我正想着怎么办?我在苦思冥想,突然眼眼一亮,我想起了《格林童话》里的一个故事。哈哈天助我也!上课的时候,我发现了许多同学都是拿着书上讲台讲故事的,轮到我了,可跟他们不一样,我大方地走上讲台,并声情并茂、口若悬涯,讲得娓娓动听,赢得了同学们的一阵阵掌声。
第二节课,开始讲评了,全班都评我说得好。嗨,还真是它帮了我。
书里的内容很丰富,也幽默引人,比如有可爱的草驴、神秘的金山王等,而且它对我们的启发很多。
《格林童话》,我喜欢你,我要把你推荐给我的同学、朋友,让她们也一起分享快乐!
我们班有个读书吧,柯老师告诉我们:一日不读书,面目可憎!意思就是说一天不读书的孩子,即使你外表再美丽,但实际上你的行为都是很可怕的。
我们不想做个可怕的人,我们都想做可爱的孩子,所以我们班许多小朋友都喜欢捧着书读。我最喜欢的就是《十万个为什么》了。书里的内容丰富,图画也很精美。从书中,我知道为什么大象有个长鼻子,为什么有的恐龙身上披着盔甲,为什么剑龙的尾巴上长着又长又尖的刺?
多有意思的书啊,多有趣的图画啊,希望你也来看看这本书。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很喜欢读书,在茫茫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水浒传》了。
《水浒传》总共描写了一百零八个人物,他们有不同的性格和特点,有的是代表正义的英雄,还有的是恶毒的小人,似乎每个人物都被作者写活了,内容非常具体生动,所以我喜欢看它。
一开始我不怎么喜欢看这本书,可是当我读到“智取生辰纲”时,才知道他们要杀掉恶毒的人的决心和爱国的精神,让我对那些好汉产生了敬佩之情。当我读到“铁牛杀四虎”时,也跟着他伤心,因为他好不容易把他的娘带来,可打水时他的娘却被老虎吃了,他气得一下子杀了四只老虎。我心想:如果是我的话,也会像他一样伤心。当我读到武松遭陷害时,也会为他担心,慢慢地读着读着,我喜欢上了《水浒转》这本书,从此我每天都看。
过了一个星期后,我终于把《水浒传》看完了,高兴地笑了,心想:众好汉终于打败贪官了,我也要当一个英雄好汉,替天行道。我高高兴兴地把它放在了书架里。
这本书给我的影响很大,现在我推荐给你,相信你也一定会喜欢的。
一年四季,各有各的风韵,可是我独爱冬天!
冬天,是美丽的。你瞧,空中飘着的雪花,像小小的羽毛,又像吹落的梨花瓣,零零落落。不一会儿,大地变得银装素裹。天地间白茫茫的一片,让人感觉来到了美丽的童话世界。窗台的玻璃上“长”满了一朵朵美丽的、晶莹剔透的冰花。它们没有牡丹的富丽堂皇,没有荷花的亭亭玉立,没有桂子的迷人芬芳,却有一种精致的美。冬天,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的美丽!
冬天,是有趣的。你看,雪地里小朋友们玩得多欢呀!那几个正在堆雪人,滚雪球、装身体、安鼻子、系围巾……不多久,一个雪人便诞生了。小朋友们拍着红通通的小手,欢乐地围着雪人玩耍。那边有几个小朋友在打雪仗。你投他一球,他投你一球,雪球在空中划着一道道白色的弧线。“噗!”一不小心,有个小朋友中了一“弹”,雪球散开,白色的雪沫溅得他满头满身。他咧嘴大笑,奋起还击……冬天,给孩子们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冬天,蕴含着不屈。“岁寒三友”松、竹、梅在寒风中挺着那副傲骨,让人在百花凋零的冬天看到了生机勃勃的景象。那天,我在阿姨家附近散步,突然闻到一阵清香。寻香而去,发现是一株腊梅。枝干上没有一片叶子,只有一树淡黄色的花朵,或半开或盛开。花瓣呈半透明,像涂了一层蜡一样油亮。花朵顽强地贴着深褐色的枝干欣然怒放,为寒冷的冬天增添了一丝生机和暖意。“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我不由得敬佩起腊梅花这种在寒冷、艰苦的环境中生存的毅力。再看周围散步的人们、玩耍的孩子们,天气虽冷,却也不惧严寒,谈笑风生、追逐欢笑。冬天,也是个让人学会坚强的季节!
冬天,虽然没有春天那五彩缤纷的色彩,却有自己独有的美丽;虽然没有夏天那热情奔放的气息,却能给人带来无穷的乐趣;虽然没有秋天那丰收的喜悦,却在看似的萧条中流露出不屈和生机……啊!冬天,你是那样令我着迷!
暑假里,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如《十万个为什么》《上下五千年》《爱的教育》《百科全书》。这本书图文并茂,内容非常精彩。
这本书蕴含着许多奥秘,科学知识,军事知识。
我初得这本好书的时候,就应征了古人的话:“初读好书,如获良友。”这本书好像是一个智慧小博士,每当看到它时,我就觉得这本书是活的。看,它在给我讲一些科学知识呢!有一次这本书还帮了我一个忙。那是我小学五升六暑假在辅导班发生的。老师出的问题是铜法码能不能在水银里浮起来?只要有人第一个答出来,就加两个笑脸。同学们听了这个问题,有的抓耳挠腮,有的紧皱眉头。我则站起来胸有成竹的答了出来,这全都归功于“智慧博士”《百科全书》。
大家看,这本书给我这么多知识,还帮了我的大忙。正所为古人云:重读好书,如逢故知。你看了以后,一定也会学到许多的科学知识,明白更多的科学道理,赶快去读吧。
“爸妈对我说的每个字,关于我的每个词,我都吸收到身体里,牢牢记住,一个不落。“——她的聪明让人妒忌!
“我从来没有开口说过一个字,而我快11岁了。”——她的寂寞让人心碎!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听见颜色的女孩》。主人公美乐笛患有脑瘫,但她是整个校园里最聪明的学生——可惜没人知道这一点。她的老师、同学、医生都认为她全无学习能力。于是,美乐笛只能每天做同样的习题,抄同样的字词,一遍又一遍。
如果美乐笛真能表达:表达爱、表达愁、表达日思夜想,该有多好!可是,她不能说话、不能行走、甚至不能写字……她日复一日地做着遥不可及的梦,在现实中她只能当一个单纯的旁观者,默默享受着寂寞的滋味。
不少同学歧视她,她装作不在乎,但事实上她的心灵很受伤。她真的认为,自己可能不会有朋友。一次偶然,美乐笛发现了用语音电脑与他人沟通的方法,她欣喜不已。通过努力,她赢得了友谊以及别人赞赏的目光——她的坚强和努力让人钦佩!
可是,当她的生活不断改观时,她再次被队友们背叛,再次成为被遗弃的那个人。她从自己的世界里跌落,曾经十分幸福的美乐笛,再次形单影只,备受嘲笑。
她努力地想面对戏谑的人生,命运的考验再一次降临:她的妹妹遭遇车祸。她得虽然到了队友的道歉,生活也重回正轨。美乐笛也将打击释怀,坦然面对新的生活。
在《听见颜色的女孩》中,美乐笛积极向上,坚强勇敢的精神时时刻刻鼓舞着每一个人,她身残志坚的形象也震撼着每一位读者。即使她的命运如此残酷,她还是决定勇敢地面对生活,笑对人生的残局,坚定地迈向对她来说虚无缥缈的未来。学校里总有一些同学瞧不起她,她毅然选择无视:她选择给那些同学留下一个坚强的背影。
作者的语言描写十分优秀,使美乐笛这一形象跃然纸上。即使是一个不幸的残疾女孩努力追求梦想这样令人心酸的故事,作者也让字里行间充满着幽默风趣。
只要我们拥有坚持不懈的可贵精神,愿意在人生的道路上挥洒汗水,在失落时露出一个不屑一顾的微笑,我们就能够听到独一无二的,只属于自己的,生命的颜色。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想必大家都喜欢这句谚语。我就很喜欢读书,所以每次写作文的时候我的材料都非常多。这次联通公司的叔叔阿姨给我校捐了很多书,我迫不及待的寻找着、读着。在这些书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故事中的大道理》。
《故事中的大道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一个小故事竟能说出一个大道理。《故事中的大道理》非常的好看,在这本书里,有我最喜欢的一个小故事名叫:熊爸爸买鞋。
熊爸爸买鞋讲的是:在一个春天,小熊要过生日,熊爸爸给他买了一双蓝色的运动鞋、一双白色的凉鞋、一双红色的靴子。
有一天,爸爸带小熊到游乐场去玩。小熊找到了那双蓝色的运动鞋,可是它穿来穿去,怎么也穿不进去,小熊看着躺在地上的运动鞋,伤心极了。
夏天到了,熊爸爸带小熊去郊游,小熊找出了那双凉鞋,可他还是穿不进去。熊爸爸说:夏天赤脚也挺舒服的。到了半路,小熊的脚疼了起来。于是熊爸爸背小熊到了家。
冬天来了,外婆要过生日,小熊又找出了小靴子,可是他穿不进去。熊爸爸这才明白,原来鞋子不能早买。
为什么熊爸爸给小熊买鞋都不合适呢?原来,熊爸爸买鞋考虑不周全,没有想过鞋合不合适,需要穿在脚上才知道合不合适,还有他忘了小熊的脚是会长大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之前要有充分的准备,不要盲目行动。
故事是这个世界上最让我们喜爱的乃至着迷的东西之一。故事有着曲折生动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风趣幽默的语言、耐人寻味的寓言。
在我们成长过程中,好故事一直陪伴着我们,他们揭示的道理深深印刻在我们的脑海里,无法磨灭,让我们受益终身,与父母关怀、老师的教导一样,是我们人生道路上不可缺少的心灵鸡汤。
就是在小小的故事当中,我们领悟了一个又一个宝贵的生活哲理,我们就这样长大了
书就是知识的源泉,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令我最喜爱的,便是《简?爱》这本书。书中主人公简?爱有一颗坚强高尚的心,她顽强的精神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待的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这本书不像网络小说那样令人感到甜蜜与轻松,也不似《三国演义》班使人一窍不通,但我就是喜欢上了这一本看上去并不复杂却用一个曲折的故事狠狠的抨击人们最深处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
《简爱》是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主要通过简?爱与男主人公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她借一个出身贫寒的年轻女子的奋斗经历,抒发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情愫。
女主人公简爱她是一个积极向上,不向困难折服的人,虽然她出身卑微相貌平凡,但她并不为此而自卑,她拥有者自立自强,不向命运低头高尚人格。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暴自弃,相反,而是换回了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一切的内在人格力量。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悲惨的女孩简爱从小受人欺负,饱受着肉体与精神的摧残,决定离开孤儿院开始工作。终于她被聘用成了一家庄园的家教,在这忧郁空旷的庄园,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恋,谁料命运对她如此残忍,她为这段婚姻又付出了难以计算的代价,但自始至终她都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着自己的理想与追求。上天终究不会薄待那些正直勇敢的人。最终,经历了种种困难,简爱终于收获了真诚的爱情。
认真读过这本书的人,都足以感受到作者向我们创造的一个独立,坚强的女性,并深深的受到了触动。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
简爱从生活上鼓舞了我,从人格上触动了我,如一杯水,净化了人们浑浊的心灵。
书,是闪耀知识的一道光,是握着幸福的一双手。就像高尔基说的那样: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且,中国人历来就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传统。但是,我们不要把读书当做一种任务来完成,要真正喜欢上才行,这样才能把自己投入到里面去,读得入境,就更能吸收书里的知识,体会作者的情感。我读过的书数不胜数。可是,你若问我最喜欢的是哪一本,那还要非《三国演义》莫属。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治中生乱,乱归于治”,这似乎是历史发展的一个规律。汉末皇室衰微,诸侯争战,生灵涂炭,这是一个悲剧的时代,但也就是这样的乱世,才造就了许多英雄:刘备、曹操、孙权、诸葛亮、关羽、周瑜等。他们登上了历史的舞台,在战争的背景里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使《三国演义》成为一部令人称赞的英雄史诗。
三国时期是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三国时期的政治,风云变幻,跌宕起伏;三国时期的军事,金戈铁马,气势壮阔;三国时期的经济,变革重大,承前启后;三国时期的外交,纵横捭阖,奇峰迭出;三国时期的人物,英雄辈出,业绩显著。
《三国演义》把刘备作为中心人物加以描写,把他作为崇拜对象加以褒扬,把他作为一位封建时代仁君的理想人物形象来描述。书中写刘备不肯抛弃随军转移的数十万樊城百姓,是“吾宁死,不为不义不仁之事”。无论在他的政治品质还是道德品质方面都是如此。而曹操则被描写为刘备的对立人物,曹操残杀相救与他的吕伯奢一家八口,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成功刻画出了他诡异多变、心狠手辣的性格。孙权虽然是刘备的敌手,但更多的是作为刘备对抗曹操的联合力量。
除了曹操、刘备的形象外,《三国演义》还选取了诸葛亮和关羽、张飞三个人物,加以重点刻画。诸葛亮是智慧和贤臣的化身,他料事如神、足智多谋,初出茅庐,博望坡一战,就指挥几千人马杀退曹操十万大军。赤壁之战前后作者有意安排年轻有为的周瑜与诸葛亮展开智斗。周瑜才华横溢、精明干练,但嫉贤妒能、气量狭小。诸葛亮则高瞻远瞩、机警睿智,他几次巧妙地利用各种关系避开了周瑜三番五次的陷害,又顾全了协力抗曹的大局,最终取得了赤壁之战的胜利。诸葛亮后期的主要对手是曹魏方面的司马懿。司马懿虽老奸巨猾,但还是略逊诸葛亮一筹。“空城计”和《出师表》便是明证。关羽则是义勇的化身,在刘备兵败投奔袁绍之时,关羽孤身一人为保护两位嫂嫂,不得已投降曹操,但和曹操约法三章:一为保节操,降汉不降曹;二为保两位嫂嫂;三为保忠义、誓言,一旦知道刘皇叔下落,立即投奔。后关羽过五关斩六将脱离曹操。在他眼里,投降是可以变通的,但他对汉朝之忠、对刘备之义,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刘、关、张三人“桃园结义”反映了民众赞赏锄强扶弱、与人排忧解难的江湖义气。而张飞是《三国演义》中十分生动可爱的人物形象。他豹头环眼,脾气直爽,性情粗鲁莽撞,嫉恶如仇。他痛打索取贿赂的督邮,见到倨傲无礼的董卓,一时性情大作便欲杀之。曹操想借刘备之手杀吕布,他就去吕布处大叫:“曹操道你是无义之人,叫我哥哥杀你。”他心直口快,内心真诚、火热,他的品性也为世人所称道。
誉为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让我百读不厌,常让我对它爱不释手,回味无穷。
《第七条猎狗》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除此之外,还有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如:《狼王梦》、《斑羚飞渡》、《最后一头战象》等。
《第七条猎狗》讲述了老猎人召盘巴养过七条猎狗。第一条猎狗腿太短,被卖了;第二条刚满五岁就胖得像头猪;第三条长得笨头笨脑,被豹子咬死了;第四条猎狗是母的,长大后被公狗拐走了;第五条猎狗满身疥疮;第六条糊里糊涂的踩上了铁夹子。
3年前,别人送给他一条军犬生出来的小狗。在他的精心照料下,小狗长大了。召盘巴给他起名叫赤利。
有一天,召盘巴带着赤利去捕猎。这时,他们发现了一头野猪,召盘巴瞄准野猪的耳根就是一枪,可是打偏了,子弹打在它的头颈里,召盘巴赶紧躲在树下,呼唤赤利前来,可是赤利此时正在对付一条毒蛇,无法理会主人。结果,召盘巴误以为赤利帮他是因为它贪生怕死,很是失望。
回到家,召盘巴打算杀了这只忘恩负义的狗,幸好他的小孙子念及旧情放了赤利……
猎狗赤利为了保护主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即使主人曾经想杀了它。它对主人的忠诚使我感动。
有人喜欢探索知识的数学课,有人喜欢五花八门的英语课,还有人喜欢生动有趣的科学课,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李老师给我们上的一节语文课。
那是星期三的上午,第二节可是语文课。叮铃铃,上课铃响了,只见语文老师笑容满面地走进教室,在黑板上写下了“成语接力赛”这几个大字。然后,老师接着说:“同学们,咱们先来做一个游戏,叫成语接力比赛,老师说一个成语之后,哪个大组先说出来,哪个大组就胜。”“好!”同学们齐声回答道。
老师先说:“三心二意。”我们组抢着说:“异口同声。”但在我的大组里,还有一位同学说:“一心一意。”老师说:“重来。必须是说的一样,一位同学都不准错。”
我抬头看老师的时候,发现老师的眉毛都皱成八字眉了。我想,老师这会儿肯定气在头上,于是我赶紧低下了头。这时,老师用严厉而又有点慈祥的语气说:“二目有神。”“身心兼备。”四大组他们既然都抢答了,好,那下一个我也要抢答。“好,不错。”老师满意地点了点头。
老师又说:“十全十美。”我们一大组抢答说:“美不胜收。”“好!”老师刚说完,四大组的一位同学站起来说:“老师,你不公平,我们大组也说了,你怎么不表扬我们呢?”“因为你们没一大组说得块。”老师说。
老师又说:“好,咱们言归正传。对牛弹琴。”呀,这回,可是一直沉默的二三大组说:“情不自禁。”“对,二三大组太棒了。”“耶!”二三大组的同学都欢呼起来。
叮铃铃,就这样,下课的铃声响了,可二三大组的同学还在欢呼。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堂课,我相信你们应该也有最喜欢的一堂课吧,那就快点来讲一讲说一说吧。
我,喜欢阅读,喜欢遨游在书的海洋里,我也读了很多书,比如说《十万个为什么》、《长袜子皮皮》、《柳林风声》、《昆虫记》、《枫林渡》、《草房子》等等。当然,它们都是我的最爱。不过,我最喜欢的书是林海音所写的《城南旧事》。
我之所以喜欢《城南旧事》,是因为喜欢作者那细腻、率真的文笔。《城南旧事》里的主人公是:英子、英子的爸爸、英子的妈妈、秀贞、秀贞的妈妈,秀贞的爸爸和英子的好朋友妞儿……
《城南旧事》这本书十分的感人,内容也特别的多,所以,我只能简单的介绍一下这本书的内容:惠安馆里有一个女孩,名叫秀贞,但不知道为什么,别人都叫她“疯子”,而且每当看见她,就像看到了妖怪一样,马上逃走。但有一个人不同,那个人名叫英子。她不仅和别人不同,还和其他人对秀贞的态度相反。秀贞自称自己和一个叫思康的人定了终身,还生下了一个叫小桂子的小宝宝,可是,小桂子现在失踪了。秀贞初次与英子说这件事时,英子还以为秀贞再跟她玩过家家,所以没在乎这件事,只是把自己用来玩的手表送给了小桂子,却没有料到这是真的。认识秀贞以后,英子还认识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还跟着个女孩成为了朋友,而这个女孩就叫妞儿。在某个下雨天里,妞儿到英子家里玩。突然间,英子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妞儿居然是小桂子!这项发现让她很激动,她马上把妞儿带到惠安馆,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秀贞。秀贞看了看妞儿,变呆住了,因为她也发现:妞儿真的是小桂子!忽然,英子猛地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正在一个房间里,还躺在一张小床上。这时,她看到自己正躺着的小床旁边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个木匣子。她拿起那个木匣子,打开来,从里面拿出了一只表。她看着那只表,很惊讶,心里想:“这只表不是已经送给小桂子了吗?怎么又回来了?”之后,她终于知道为什么了:她因为发烧已经休克了好几天,差不多有十天。而她的那只表,并没有送给小桂子,因为那只是梦……
这本《城南旧事》真的是十分感人,也十分精彩。我希望我长大以后也能当像林海音这样的作家,为之后的一代又一代写出一本比《城南旧事》还要杰出的书来。
《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去年暑假的时候,妈妈带着我到慈溪书城去买书,我翻看了《三国演义》没几页,就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妈妈看到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的样子,就把它买回家让我看个够。
《三国演义》是由明朝文学家罗贯中根据当时所流行的故事改编而成的,主要是介绍东汉末年,群雄四起,争霸天下,后来形成魏、蜀、吴这三分天下的局面,三个国家相互征战,最后晋朝统一了全国。里面的人物主要有刘备、关羽、张飞、曹操、孙权等等。我最喜欢《三国演义》中各种各样的精彩战役的故事了,有惊心动魄的赵云单骑救主,也有精彩的张飞大闹长坂桥,还有脍炙人口的三英战吕布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关云长温酒斩华雄的故事,讲的是当袁绍带领各路诸侯去讨伐董卓,在汜水关前袁绍的两员大将都被华雄斩了,大家手足无措时,关羽挺身而出,提刀上马,去迎战华雄,而当他提着华雄的头回到军中时,曹操敬他的酒还是温的呢。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精彩的故事,你们如果有兴趣,也去看看吧!
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大家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说的话发人深省。书好比一剂良方,人读了书再愚笨的人读了书也会豁然开朗。一个人若不读书,那便是天底下最悲哀的事。你们爱读书吗?有爱读的书吗?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我当然爱读书,也有爱读的书。我最爱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这该是本冒险小说了,不像《冒险小虎队》那么悬疑、不切实际。这是一本以水手历险故事为基础改编的书,作者肯定花了不少心思。整整28年!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孤单、寂寞,与野兽生活。当终于来了一个活人时,鲁滨逊该多么高兴。为了无障碍交谈,不辞辛苦地教他学英语;为了信仰统一,不发生宗教战争,教他信基督,拜上帝,读《圣经》;教他吃面包,吃动物肉,穿衣服。为了让一个食人生番成为后来的忠实伴侣、仆人,鲁滨逊花了巨大精力!而在鲁滨逊初上小岛时的无助、窘迫,父母的劝告一起涌上心头,作者又用极其细腻的笔触写了鲁滨逊的心理活动。再后来与野人的战争,救下西班牙俘虏和星期五的父亲时,当见到一个活生生的欧洲人时,作者并没有用华丽的语言去形容,看他的动作便一目了然了。此外,星期五的赤子之心也让我惊讶,一个曾经的食人族也会有孝心?但他接下来的行为证实了这一点:星期五在替西班牙俘虏用甘蔗酒搓脚时,不时回头看看父亲是否还在那儿。突然,他发现父亲不见了,立马跳起来往大石头方向奔去。直到看见父亲躺在大石头上才放下心来,原来他父亲为了舒展一下筋骨躺了下去。连我这种不易感动之人也不禁热泪盈眶了,一个食人族如此,更何况我们?鲁滨逊的智慧救了他,如果说上帝塑造牛顿是为了告诉我们地球上有万有引力;塑造霍金是为了告诉我们黑洞的性质的话,那么塑造鲁滨逊就是为了告诉人类还有一种叫智慧与动手能力的力量!
这不是一本简简单单的书,而是一个活的生命体,它表现的那种历险、勇敢以及其他所有语言所无法表达的精神,激励一代一代的奋斗指南。相信这部巨着会流传千古,有更多更多的人拿起它并为之疯狂,激励自己奋斗,奋斗,再奋斗!
再多的话我也不说了,这也竭尽我所能。只希望你和千千万万个你也能捧起这本书,捧起更多书如饥似渴地在书之海洋中遨游。谢谢你们,我的演讲完了。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乌龟,乌龟是爬行动物。今天我就来写一下乌龟。
我有一只小乌龟,名字叫乐乐,我把它养在盆子里。乐乐的四肢又短又粗,头上光溜溜的。它的脑袋圆圆的,连接着脖子,身体的上面有一个椭圆形的绿壳保护着它。它的眼睛圆鼓鼓的,小鼻子是凹凸的形状,脸上最明显的就是它的嘴巴了。
有一次,我给乌龟乐乐换水时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我先把水接好,然后把盆子端到洗手间里,接着把乐乐拿出来,没想到乐乐竟然趁这个时候跑了。我赶紧去捉,谁知乐乐竟然跟我玩起了捉迷藏,东跑跑,西走走,我怎么也追不上它。最后,我费尽千辛万苦终于追上了乐乐,然后把它放回了它的家。我心想:终于消停了!再看看乐乐,它好像在笑话我:“呵呵,你跑得真慢。”“乐乐,你等着,下次,我不会输给你的。”我不服气地说。我使劲拍了一下乐乐的乌龟壳,乐乐把它的头、四肢都缩进去了,好久都没有露头。“嘻嘻,这样你都害怕,知道我的厉害了吧!”我笑着说。
大家看我的乌龟有趣吧,我喜欢我的乌龟!
相信大家都应该有过几本书,说起我的书那可就多了,《查理九世》《爱的教育》《亲爱的汉修先生》。让我说出最喜欢的书,那还是《十万个为什么》。封面上有一个彩色星球,两个小男孩,颜色非常丰富。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因为这本书不仅颜色美丽,内容也很丰富,这本书告诉我很多很多的知识,让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也解答了我很多的疑惑,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
书里介绍了各种各样的东西,比如现代为什么空气质量那么差?是因为现代人们生产生活中排出的气体里有有害物质。再比如:为什么人不能戴戒指?因为戒指上有一种物质是对人身体有害,所以不能带戒指。
通过读《十万个为什么》我学到了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还学到了许多生活常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而且这本书让我开阔了视野。让我从书中获取了很多有趣的知识。书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要多看点书,这样才可以让我们的知识面更宽更广,让我们懂得更多、学会更多,我们可以利用这些知识去帮助更多的人和社会。
我看过很多不同类型的书,从永远在与罪犯斗智斗勇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到通过故事讲述哲学道理的《哈弗家训》,再到纯神魔小说的《西游记》等等。但是要说我最喜欢的书,那就非《三国演义》莫属了,因为这本书里有许多的故事情节让我记忆犹深。
在这本《三国演义》中,我喜欢的故事情节有很多,比如赤壁之战,官渡之战,草船借箭,三气周瑜等等。但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虎牢关三英战吕布了。
曹操联合十八路诸侯讨伐董卓,攻下汜水关后直奔董卓老营——虎牢关。董卓便派华雄迎战,怎料被关羽斩于马下。无奈之下派出了大将吕布迎战。吕布一连打败众将后,张飞便冲了上去,厮杀了五十多个回合后,渐渐有些顶不住了,刘备与关羽也冲了出来,三人把吕布团团围住,轮流与吕布对打。吕布敌不住三人,拍马冲出包围逃走了。此战之后,刘关张三人声名鹊起。
看完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一句话:单丝不成线,独木难成林。无论面对多大的困难,只要我们可以齐心协力,就一定可以战胜它。就像书中的刘关张三人一样,虽然他们单枪匹马的时候都不是吕布的对手,但他们不像其他人那样各顾各,而是三人联手一起对抗吕布,最后成功的把吕布击退。充分体现了兄弟齐心,其利断金的道理。
《三国演义》这本书让我领会了许许多多的道理,这也是我最喜欢的这本书的原因。
我读过很多书,可要说最喜欢的,当然是那能让我废寝忘食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装帧精美,文笔流畅。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告诉我,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懂得了时间的重要性;我喜欢这本书,因为作者以智慧的文采,写出了独特的故事情节,把我带到了不一样的生活。每一个情节都是如此振奋人心,每一秒对他们来说,都是成功与失败的顺差,我仿佛感受到了秒针的呼吸。这本书使我经历了一次奇遇的旅程。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位绅士福格,因为在改良俱乐部同牌友打赌而从伦敦出发,用80天的时间环游一周的故事。途中他不幸被误当做偷窃英格兰银行的大盗,被苏格兰警察通缉、追捕。随后他和仆人路路通克服途中的艰难险阻,途经中海、红海、印度洋、太平洋、大西洋,游历印度、新加坡、中国、日本、美国等地。最后还救了殉葬的土王的妻子。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使我陶醉。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论重,逻辑修辞使人善变这些语句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他们都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启迪,书对我们这些正在成长的孩子来说,不仅丰富了知识,增长了才干,更主要的是陶冶了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连众多的文学名著中,我最喜欢的,是《孔子的智慧》。
几千年来,孔子的言行、思想,构成了博大精深的中国儒家思想的基础,在各方面都有很多智慧的思考,他的思想直到今天仍然为大多数中国人所推崇。孔子本身犹如一座思想的宝塔,滋润后人,也正因为如此,孔子才能成为历经几千年沧桑而不被世人遗忘的思想宗师。而这本书记录了孔子的思想和智慧,我们的心灵也仿佛茫茫黑夜中有了一盏指引方向的明灯,有了前进的方向。
这本书中对我产生极大启迪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男孩到美国留学,他每天都会看到一位老人去买报纸。有一天,这位老人突然昏倒了,男孩送老人去医院,老人孤苦一人,还患有心脏病,在老人的要求下,男孩搬到了老人的住处。一年后的一天,老人昏倒了,去了医院才知道老人要做手术,但手术费用昂贵,男孩半夜敲了好几个同学的家门,才筹齐了钱。术后,老人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一天晚上,老人送给男孩一枚铁指环,说是他祖父给他的。第二天,老人去世了,一个偶然的机会,男孩才得知,这枚铁指环原来价值连城,是老人故意在上面镀上了氧化铁。
男孩用他的孝心,温暖了一个孤苦无依的美国老人,后来,她的孝心也得到了回报,鸭有反哺之恩,羊有跪乳之德,一个人无论有多大权力,多少财富,都不应该忘记一个孝字,孝俤乃做人之根本啊!著名的微软总裁比尔·盖茨曾经说过:世界上什么都可以等,唯有孝敬不能等待,父母辛辛苦苦一辈子,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子女,到老眼花耳聋,腿麻脚软,这时,晚辈对长辈们的孝呢?人应当向乌鸦学习。尽心孝敬父母,正如一首歌中所唱:“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这不是一句简单的歌词,而是人类最美的语言,这是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领悟到的。
书是一首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和鼓励下,在知识的海洋中翱翔,做个知识丰富的人吧!
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是——《童年》这首歌虽然没有周杰伦的歌那么快,也没有S·H·E的歌那么有活力,它是温柔,幽雅的,可每当我想起它,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油然而升,是我联想到很多很多。
“老师的粉笔在黑板上支牙牙地写个不停,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我的童年……”听着这首悦耳的歌,不由得让我想到我的童年,想到我浪费的时光和金钱,还真有一点“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味道呢!
小时侯,我常常无心学习,很贪玩,动不动就撇下成堆的作业与朋友们出去玩乐、嬉戏。还经常乱花前买一些无用的东西当时我认为,只要开心花些钱也无所谓,可是却未曾想到那些钱是父母如何赚来的。虽然我还不算“老大”,但我也不在是一个天真浪漫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了,也许我还可以再努力,但是我以前浪费的那么多时光,有时想想还真有些心痛呢!
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这是许多人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可谁又真正到呢?也许很多人都无法真正做到,更何况我们这些须生呢?但我们虽不能真正做到,但是我们只要过好每一天,让每一天都很充实就好.这也是我一个永远乐观的小窍门,我总人为该吃时就吃,该玩时就玩,该学时就学,该睡时睡,抛开一切不愉快,不去想他们,顺其自然,反而很好,不是吗?
《童年》这首歌不仅给我视觉上的享受,它也给了我许多启示,让我明白很多.它也让我知道,时间并不是无穷的,人生是短暂的可在这短暂的时间里面要做的事却不少.所以,我喜欢这首歌,更爱聆听这首歌……它使我不由地想起了不懂事的童年爱浪费时间的我……
一头俏丽可爱的短发,像哈比人一样可爱的身材,红通通如苹果的小脸蛋总是笑容可掬的待人,和她在一起,心情就被她的笑容感染,非常的愉快,个性如小婴儿般天真的她,就是我的同学——黄子滔。
子滔的脸上总是带着甜美的微笑,对人和气又温柔,记得有一次,综合活动有一项活动——做小报,我们这组非常踊跃的讨论,由于当时讨论的太尽兴,在讨论过程中,一不小心“嘶-!”子滔课本的其中一页就这样被撕下来了,大家看到时,都互相指责对方的不是,不过子滔却没有责怪任何人,反而还安抚大家的情绪,一点儿也不生气,这就是子滔,总是对人包容又体谅。
不过,子滔除了有宽大的包容心之外,她的艺术天份更是令人叹为观止,上音乐课时,不论是哪首曲子,她都是一吹就上手,流畅度可说是百分之百呢!也因此被选为学校的节奏乐队的成员之一,相当优秀!上美术课时,任何的作品她都能画得栩栩如生,而且只要谈到有关艺术,她的脑子里全部都是想法,子滔真的很有艺术天份呢!
和子滔相处的过程中,让我学到子滔的包容与体谅,其实人与人相处只要多包容一点,气氛就会融洽一点;试着多体谅别人一点,自己的快乐也会多一些,虽然目前的我还不能做到像子滔一样,但是我会努力去学习子滔的优点,希望自己也可以待人处世更为圆融,懂得更多做人处事的道理。
我从小到大看过的书小学生作文,足足有好几百本了,可以卖到1000多元,不过,我可舍不得卖。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生命流泪的样子》。主角姓名:盛欣怡年龄:十二岁性别:女。
内容是这样的: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女生盛欣怡,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但是,她的妈妈却突然得了不治之症。这场飞来的横祸,让她的生活,和她的性格都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老师的不断的鼓励,,但是对亲情和友谊的烦恼依然是他感到孤独和困惑。盛欣怡的妈妈最终永远的离开了她。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虽然她的妈妈离开了她,但是,她依然勇敢地面对,尽管,母亲得病时的脾气多么的不好。尽管,母亲得病时让他干着干那。这本书虽然写的很悲情:妈妈去世了、家里的大房子,和车都卖了,但他依然坚强的面对这一切。
本书的作者是著名作家:伍美珍,她从20xx年以来,在大陆和港台共出了70余本儿童题材的书,好多人都称他为阳光姐姐,她在中国创造了一个阳光家族博客,在中国没有人不知道她的,只有没见到她的。我非常佩服阳光姐姐伍美珍可以出这么多的书,让我们儿童看,同时,我也非常喜欢《生命流泪的样子》这本书。